5月25日起,甘肃将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5月25日起,甘肃将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近期全国酒驾醉驾毒驾肇事交通事故多发,为全力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交管局于5月18日召开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夏季事故预防四项措施,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各地要结合省交委会部署开展的“三反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和省厅《关于公安机关在“三反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中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贯彻执行七个一律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将严格落实酒驾醉驾毒驾查处工作措施,全力保障我省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行动时间

5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周末夜间,具体时间如下:5月25日至27日,6月1日至3日,6月8日至10日,6月16日至18日,6月22日至24日,6月29日至7月1日,7月6日至8日,7月13日至15日。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违法: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实行“3+N”整治,各地可结合实际自行增加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区域: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涉酒、涉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高速公路和城市相接的出入站口。

(三)重点时段:周末晚20时至次日2时,特别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世界杯足球赛期间。

三、整治措施

(一)严管严查。每个交警大队要设立至少两处以上的执勤站点,城乡统筹、高地联动、警队联勤,织严织密整治网络,做到城市、县乡、高速整治同开展、全覆盖、无盲区。

(二)流动执法。可以抽调业务素好、工作能力强的民警组成执法小分队,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整治行动,减少执法干扰,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机动灵活开展整治。

(三)精准查缉。要按照部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总队相关文件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分析研判,掌握本地酒驾、醉驾、毒驾人员出行时间、路线等规律,及时、高效、精准布控查缉。

(四)酒毒同检。要按照“重嫌必检”原则,对酒驾、醉驾嫌疑人同步进行毒驾筛查。对唾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的,要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立即通知或移送禁毒、治安、刑侦等部门进行检测认定。

(五)快侦快办。要协调检验鉴定机构、卫生部门同步建立值班制度或派出人员、车辆、设备组成“流动实验室”随警作战,需要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的,当场提取血样、当场登记封装,快速送检、快速鉴定。要抽调法制、秩序、事故等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查处醉驾刑事案件工作专班,统一立案标准,统一办案审查,及时办结,提高查处效率和办案质量。

(六)源头劝导。要组织餐饮娱乐行业协会,在辖区饭店、宾馆、酒吧、娱乐等涉酒场所发放倡议书,落实专人劝阻和举报制度,大力推行酒后代驾服务,从源头上预防酒驾、醉驾发生。

(八)联动惩戒。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并推送到“信用中国”网,实施联合惩戒。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精神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部局《关于依法严格规范查处醉驾违法行为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既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又要防止执法扩大化,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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