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理发行行规和隐语

佛山在辛亥革命后,出现了理发行业组织。当时理发店分为大小两级,工人工资则按件计算,规定店占六成、工人占四成,学徒习技以3年为期,期内兼作杂工(例如拨扇、扯风扇、送开水、倒痰盂等),满师后工资初期以月薪支给。当时理发类型有西装、军装、平头装、剪光(飞光)、剃光等(含取耳屎、洗眼)。大店收费每人白银二角或一角五分(小童折半),小店收费一角或五分。至民国中期理发店划分甲、乙、丙、丁等级,收费价目各有不同。甲级店兼为妇女剪发、卷发、电发、焗发;乙、丙级店是以剪发、理发为主;丁级店是街边个体作业。1924年,理发工会成立后,工人向资方提出加薪和提高待遇。经过斗争后,资方才答允按件以四成二工资支付。大革命失败后,市工代会解散,资方对理发工人的剥削又变本加厉了。理发行业工人,隐语甚多,如他们有一首从一至十数目的隐语歌,颇为有趣:

百万军中无白旗(代表一);

夫子无人问仲尼(代表二);

霸王失了擎天柱(代表三);

骂到将军无马骑(代表四);

吾今不用多开口(代表五);

滚滚江河脱水衣(代表六);

皂子时常挂了白(代表七);

分瓜不用把刀持(代表八);

丸中失去灵丹药(代表九);

千里送君终一离(代表十)。
佛山理发行行规和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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