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原告司某等訴被告崔國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豫0183民初7246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令被告崔國強償還給原告工資款10570元,本院於2017年2月6日立案執行,並於2017年3月4日向被執行人崔國強發出執行通知書,但其至今仍未履行。
執行案號:(2017)豫0183執1070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失信被執行人:崔國強
性別:男
年齡:52
住址:新密市劉寨鎮崔崗村樓院55號
身份證號:410126********2917
執行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新密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1057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法官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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