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後,農村“三類人”無法分戶建房,想建房的注意了

在農村,農民一生有兩件大事,第一件就是結婚生子,第二件大事就是自己建房或者買房,這兩件事是所有農民都比較關心的。由於我國一直實行“一戶一宅”的宅基地制度,而一個農村家庭的人口往往比較多,這就導致必然要分戶,農民想要修建第二套房屋,就必須想辦法分戶申請第二塊宅基地。

2018年後,農村“三類人”無法分戶建房,想建房的注意了

近幾年,我國的宅基地政策越來越嚴格,農民想要修房子必須要有宅基地,而申請宅基地則必須要分戶。所以很多農民面臨的難題就是分戶,我國對於分戶有著嚴格的規定,下面3類人是無法分戶的,也就是不能修建第二套房屋,想要修建房屋的農民需要注意了。

2018年後,農村“三類人”無法分戶建房,想建房的注意了

(1)獨生子女家庭

在農村,很多家庭都只有一個子女,這類家庭被稱為獨生子女家庭,我國對於分戶有著嚴格的要求。由於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人口比較少,所以不允許分戶,但是可以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所以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就不要想著分戶的,也不要想著修建第二套房屋了。

2018年後,農村“三類人”無法分戶建房,想建房的注意了

(2)沒有結婚的

在農村,很多地區都有一個“硬性”規定,只要分戶的一方沒有結婚,那就是不允許的。假如一個家庭有3個子女,而子女都沒有結婚,就算一個家庭人比較多,但也不能將三個子女分為三個戶口,這都是不允許的。一般情況,只有結婚之後才算新建了一個家庭,沒有結婚就不太穩定,這一點也是非常合理的。

2018年後,農村“三類人”無法分戶建房,想建房的注意了

(3)未離婚的夫妻

在農村,有農民就像利用分戶多申請一塊宅基地,想讓夫妻雙方變成兩個戶口,這也是不允許的。根據規定,只要是沒有離婚的夫妻,都是不允許分戶的。就算是離婚的夫妻兩人,在手續還不齊全的情況下,也是不允許分戶的。上面三種情況農民一定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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