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7 2018-2019年田園綜合體試點申報材料

2018-2019年田園綜合體試點申報材料

一、項目介紹:從2017年起,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工作;支持有條件的鄉村,通過農村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同步”、一二三產業“三產融合”、農業文化旅遊“三位一體”等,去推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新模式、新業態和新路徑;

逐步建成以農民合作社為主要載體,讓農民充分參與和受益,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等於一體的田園綜合體; 中央財政將從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支持田園綜合體試點示範建設工作。

田園綜合體是以企業和地方合作的方式,在鄉村進行大範圍整體的綜合規劃、開發以及運營,進而形成一個新的社區和生活方式;

二、申報時間:6月底之前

三、申報及實施主體:各級人民政府、涉農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相關企業等;

四、申報部門:財政部、國家農發辦

五、申報立項條件:

申報試點立項項目應功能定位準確,基礎條件較優,區域生態環境友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資機制明確,帶動作用顯著,運行管理順暢等。

其中,在功能定位上,圍繞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規模、有潛力的鄉村和產業,按照農田田園化、產業融合化、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路徑,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區為開發單元,全域統籌開發,全面完善基礎設施。在政策措施方面,地方政府積極性高;在用地保障、財政扶持、金融服務、科技創新應用、人才支撐等方面有明確舉措,水、電、路、網絡等基礎設施完備。

申報立項不予受理情況:

1、未突出以農為本,項目佈局和業態發展上與農業未能有機融合,以非農業產業為主導產業;

2、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差;

3、違反國家土地管理使用相關法律法規,違規進行房地產開發和私人莊園會所建設;

4、鄉、村舉債搞建設;存在大拆大建、盲目鋪攤子等情況。

六、試點省份及扶持資金額度:

1、確定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甘肅18個省份,作為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省份; 重點支持河北、山西、福建、山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陝西10個省份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

2、河北、山東、四川等糧食主產省安排中央財政資金5000萬元;

3、山西、福建、廣西、海南、重慶、雲南、陝西等非糧食主產省安排中央財政資金4000萬元。

七、扶持政策及申報數量:

1、按照三年規劃、分年實施的方式;

2、中央財政從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中統籌安排,

3、每個試點省份安排試點項目1—2個;

4、採取資金整合、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引導基金等方式;

5、試點項目每年經財政部年度考核評價合格之後,繼續安排中央財政資金。對試點效果不理想的,將不再安排資金支持。

八、申報流程:

1. 收集資料,形成定位,上報縣(區)級人民政府;

2. 編寫投資估算和年度實施方案,上報市級財政局農發辦;

3. 編制項目可研和概念方案,上報省級財政廳農發辦;

4. 參與答辯評審(確立省級田園綜合體,確立國家級田園綜合體);

5. 確立田園綜合體試點。

九、申報項目規劃及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1、擬建設田園綜合體的基本情況、目標任務、區域功能佈局、主要建設內容和任務;

2、水土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項目建設、管理和運營體制機制;

3、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方案;資源環境評估分析;政策保障措施等內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