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貪官文海受賄1200萬元,24箱“書”裡全是錢

兩塊面積共90多畝的閒置土地將被政府無償收回,土地所有者在找到海南文昌市委原常委文海之後,“奇蹟”發生了,該土地得以改為自行盤活方式處置。

為了感謝文海的幫忙,土地所有者通過他人先後6次給文海送來24個紙箱,嘴上說是送書,但紙箱裡裝的其實錢,總共1200萬元。

打了兩個招呼,幫忙“要”回地

文海,現年56歲,海南瓊中人,曾擔任文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2010年6月左右,李某找到文海,表示自己在文昌東郊做花木生意的朋友黃某某在文清大道有兩塊土地因為沒有開發建設,文昌市政府已經發文將無償收回。李某對文海表示,黃某某很著急,希望通過文海的關係讓政府撤銷收回相關文件,並表示如能辦好此事,黃某某答應感謝。

文海心裡明白,所謂的感謝就是會給他送錢。文海當著李某的面先後給時任文昌市國土環境資源局局長、文昌盤活存量建設用地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鄭某等人打了招呼,說是朋友的事,讓兩人幫幫忙。

黃某某的土地是在2004年8月通過轉讓方式獲得的,共90多畝。因黃某某的花木場未對土地進行實際開發建設,致使土地閒置超過2年以上,文昌市人民政府遂於2010年5月28日決定無償收回。但在文海的“招呼”下,鄭某等人“鼎力相助”,致使文昌市人民政府廢止了無償收回黃某某花木場兩宗土地使用權的決定,兩宗土地改為自行盤活方式處置。

黃某某心裡特別高興,他通過中間人韓某某、李某給文海送“感謝費”。2010年下半年,韓某某和李某一起到文昌公安局宿舍找文海。李某指著地上的4個紙箱說給文海“送書”。文海叫人把箱子搬到宿舍。回到宿舍後,文海打開箱子,4個紙箱子裡裝的都是錢,共200萬。很快,韓某某、李某某又給文海送“紙箱”來了。文海共收到6次紙箱,每次都是4個紙箱子、內裝著200萬元,總共收到1200萬元。

收了1200萬,回老家蓋房

文海案發後交代,給了母親800多萬,母親花三四百萬在老家蓋了房子。堂哥蓋房、日常消費等花了300多萬。

2016年7月12日,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人員將文海傳喚到案,文海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案發後,文海退贓860萬元。

2017年3月,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文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其擔任文昌市市委常委的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鄭某等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黃某某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黃某某12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文海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積極籌款退贓860萬元等情節,該院作出判決:文海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並處罰金220萬元;已扣押在案的被告人文海家屬代為退還的贓款860萬元,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上繳國庫;繼續追繳其餘贓款3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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