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是否可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這種行為違法嗎?

耘荷草堂

老師這種行為不違法,它是懲罰孩子的一種方式,短期有效但是從長期看來並不是最好的方式。

當孩子因為不遵守課堂紀律,被老師罰站到教室外,這時候應該很少有孩子會自我反省說:“老師罰站罰得對,老師這麼做對我是有幫助的,以後我再也不再課上講話了,我一定要遵守紀律,好好認真聽講,上課再也不講話了!”

老師讓孩子罰站目的就是為了制止上課不遵守紀律的行為,但根據孩子的心理的狀態來看,並沒有達到好的效果,很多時候孩子只是懼怕被懲罰而短暫的遵守紀律,有的時候孩子逃避懲罰還可能用撒謊來掩蓋錯誤,更有可能的是有的孩子因為被懲罰而產生了更加叛逆的心態,變得更難管和叛逆。

長遠下去,一旦外部懲罰監督條件喪失,那麼學生定又會開始不遵守紀律。所以這種懲罰只是能短期有效,並不能真正的幫助孩子成長。

懲罰不是不可以,但是老師可以用更有效和長遠的辦法來幫助孩子成長,你們覺得呢?


親子關係講師露宏

之前在看到了這樣一句話,現在的學生是家長不想管,老師不敢管。學生到學校就是接受教育,學習知識和技能,如果沒有約束和管教,這還談得上教育嗎?

學生違反課堂紀律,被教師罰站在教室外,很多人說是違法的,感覺未免有些小題大做了。那麼如果不這樣做?誰能找到一個比較合理的方式,很多人說,對違紀的學生需要有耐心,要說服教育,不能懲罰,但這樣真的就能管用嗎?

如果一個學生家長不去教育,老師也不敢教育,那麼最後的教育就必須要交給社會了?社會教育是什麼?我們都知道。社會教育的後果遠遠要比家庭教育和老師教育的後果要嚴重。

教師可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嗎?是否違法?

現在當一個老師的壓力可真大,如果遇到課堂違規的情況,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不管,當一切都沒有發生,只顧講自己的課程,完成自己的教學任務,那麼課堂紀律怎麼辦?上課的質量如何得到保證。學生都是在互相見樣學樣,如果一個人的違紀行為沒有被得到制止和責令改正,那麼必然有更多的人會加入這違規的隊伍,最後課堂紀律必然會亂成一團,這對想要學習的學生來說是不公平的?

如果孩子回家跟家長說,在學校上課紀律很亂,老師置之不理,那家長又會怎麼去想?估計大部都會去指責老師不負責任,不配做老師,老師還是面臨著指責。

在這種情況下,管與不管都是老師的錯誤了,可真不知道老師應該怎麼去做。

作為老師,是肯定想把學生給教好的,也不願意因為學生違紀導致課堂混亂,學生的課程落下。我見到過一些老師,因為學生違紀被處罰了,課程落下了,還專門在下課後留下來給學生去輔導。


數學胡哥

法治社會,人們法律意識增強,每一件事都問問違不違法,這是好事。但關係到孩子的教育,有些細節的問題拿出來討論那就不是好事了!



現階段,禁止老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確,將學生罰站有變相體罰之嫌,趕出教室罰站還有侵犯受教育權之嫌,看起來很有點罪大。但是隻是有違法之嫌,沒有任何人規定老師不能讓學生罰站。應該來說這是灰色地帶,看似不合規卻又合理,即便罰站被曝光也不會承擔什麼後果,了不起被制止罷了。

1991年某法頒佈後,對保護當時學生的權益,尤其是受教育權,防止學生輟學,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時代發展到今天,它又似乎成了阻礙學校發展的桎梏,學生違紀,不能懲戒,只能好說;學生打老師,老師不能還手,被動挨打;學生凌霸同學,往往因為未成年,不需要承擔嚴重後果。從某種意義上說,保護的是違紀現象,為違法違紀撐腰。這叫“過度保護”!



網上對於老師做法的過多質疑,讓老師更是無所適從,不知道用什麼方式方法來教育學生。當憑“三寸不亂之舌”不起作用的時候,老師還有哪些教育的好方法?歡迎大家踴躍發言!


文軒閣

關於這件事情的看法,我認為應該辯證去看待:從老師的角度這是管理學生的一種方式,只要在合理的範圍之內,是沒有問題的,說明教師還是很在乎這個孩子,希望他能變的更好;從學生和家長的角度,教師有任何問題都應該以耐心教導孩子,可以向家長和上級領導彙報,讓孩子站到教室外面,會挫傷孩子自尊心,影響孩子的學習積極性,是一種變相體罰。

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的家庭都是獨生子女,父母也格外的重視孩子,悉心呵護,“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觀念也已經漸漸被拋棄,但是有的家長對孩子的關愛,超出了正常的範圍,可以說是對孩子的溺愛,讓孩子滋生了很多不良的行為習慣。

教師的本職工作是教書育人,不僅僅傳授知識,同時還要培養個體良好的品行和習慣,教師出現此類行為,雖然不值得提倡,但是作為家長,我們應該理解老師,加強和老師的溝通,老師願意管理孩子,或許我們的孩子出現了一些不好的行為,比如辱罵老師、干擾課堂秩序等,弄清楚事件的原因,及時的糾正孩子的行為,如果真的是老師故意針對孩子,再去追究責任也不遲。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矣,不惡意揣測教師,不惡意教育孩子,是我們每個人的原則。


決勝網

首先,學生首先是家長的孩子,其次他才是老師的學生。

家長是孩子成長的第一責任人,法定監護人。孩子能否健康成長,能否成人,更大、更多的責任在家長。你的孩子,你不管,誰管?你要讓他爛下去,誰也攔不住。

孩子在學校,教師僅僅是管理者,更進一步說,老師也是教育者。教師不同於企業的管理者,企業管理的是成年人,一切按規矩辦就行。該開除就開除,該處罰就處罰。

教師對違規、違紀學生,要管理,要批評教育。但老師們請記住,你們不是你學生成長過程的法定監護人,你僅僅是管理教育者而已。如果在世界上,管理教育是萬能的,那就不需要法律與政府的懲處啦。在世界上教育恰恰是最無力的,那你怎麼辦?

你的責任、你的義務是管理、教育學生,但你不是法定監護人。你必須將學生的表現(成績,紀律),通過學生自己的陳述材料,你拍的照片、你的錄音材料,如實的向孩子的監護人做彙報,並附上學校相關紀律條款,請示孩子的監護人,讓他提出意見。你不必發怒,不必動火,因為發怒、動火不能解決問題,只能使問題更麻煩,何必呢。你又沒有錯,何必為別人的錯而大動肝火,愛惜自己的身體。

如果孩子的監護人沒有回應,可能他工作繁忙、他應酬太多。一而再、再而三吧。堅持、不放棄。如果始終不回應,我已經盡力啦。盡人事而聽天命。

學生是成長期的人,犯錯很正常,不犯錯才不正常。允許學生在錯誤、在曲折中修正錯誤。記住我們沒有任何權利將學生改造成我們喜歡的樣子。我們不是斧頭、我們不是鋸子鐮刀,我們也不是雕刻刀。我們能做的僅僅是調動一切資源,用一切手段引導學生成長,引導他成為優秀的、普通的他自己。不死改造他成為你希望的樣子。

以此為初心,教育就是一種享受。老師就是一種成功。


兩枝花

從法律上來說,答案是:違法!

關於學生罰站的問題,一直是教師們心中的疤。

什麼是體罰?

我的理解是,不能通過一切形式對學生造成

肉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罰站造成的是肉體上的痛苦,所以是體罰的一種形式。

從法律上: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三十七條: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從教育心理上:

不管通過什麼形式的懲罰,都將對學生的心理造成影響。

一、在大庭廣眾之下對學生實施體罰,用一句網絡語來說:對學生的心理造成的是暴擊。前兩天我收到一張截圖,是以為家長和幼兒園園長的聊天記錄,據園長說,因為自己的孩子調皮,被罰站了一會兒(一分鐘左右),這位父親也是一位老師,所以在聽說此事後大晚上的也給園長髮了信息就此事進行了討論,不過是很委婉的討論。每個人都有自尊心,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懲罰、被訓、被指責,給孩子帶來的打擊相當的大,如果學生的承受能力稍差的話,整個人都會被擊潰,將造成不可預料的後果。所以請老師們千萬不要在這種情形下懲罰孩子!

二、在私底下對學生進行懲罰,相比於上一條造成的傷害來說就小得太多了,但不管在什麼樣的環境下,實施體罰都是違法的行為。儘管不會造成太大的肉體或精神創傷,但學生畢竟還小,是一個很脆弱的群體,作為老師,我們要充分考慮他們的身體、心理承受能力,所以請各位老師注意了。

從家長角度:

我是在小縣城從教,相比於大城市來說,可能家長的態度不太一樣,我就以我們這裡的家長為例說明吧。我們這裡的學生大多是農村孩子,每每與家長通話,見面聊天等,家長都會表達出一種訴求:

平時忙著掙錢,沒太多時間管教,以至於整個人都不怎麼聽話,並且學習成績很差。我們送他來學校,不求在學校能學到多少知識,只求學校能教他做人的道理,該打就打,該罵就罵,我們做家長的就希望學校能管嚴一點

從教師的角度:

每當聽到家長如上所說,作為老師,我們的心理其實是十分糾結的。從法律上、從教育心理上、從教師角度、從為人父母角度,各個角度都不能對學生進行體罰的。我們只能盡最大努力讓學生明白道理,通過說教的形式,讓學生成長。儘管我懲戒學生的形式是讓其背一篇文章,既能學知識,又起到了懲戒的作用,但細想之下這樣也還是對其有一定的影響。就我個人來說,其實我是希望從法律層面賦予學校、教師一定的懲戒權,當然並不是要懲罰學生,只是很多時候學生能懂你說的,但由於年齡、心智等原因,並不會將你所說付諸行動,而是當聽故事,過段時間就忘了。

說了這麼多,其實每一個老師對學生都像對自己的弟弟妹妹、甚至是自己的子女一樣愛護、關心,

所謂愛之深,責之切,老師要理解學生,學生也要理解老師!

如果同行、家長、學生朋友們有什麼異議或想法,歡迎留言討論。我是學計算機的李老師,謝謝閱讀!


IT李老師

嚴格意義上教師不可以罰學生站到教室外面,罰站又不讓聽課,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老師把學生攆出教室,假如學生跑了抑或出現意外,家長到校一鬧,好事者推波助瀾,輕者道歉,受個處分,嚴重些,老師你就不用當了。


如果學生確實違紀,嚴重影響課堂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老師可以當場制止。學生一意孤行,不聽勸阻,老師無法講課,絕不能因為一名學生而讓大多數學生受害,可以讓學生站在教室裡,在老師視野範圍之內。



如果學生在教室內,依然故我,老師無法繼續授課。可以找班主任或者學校德育處,勸學生離開教室,事後處理。學生在課堂發生的問題,建議個人一對一解決,這樣自己既履行了教師的職責又有尊嚴,更防止下次學生得寸進尺。



碰到學生油鹽不進,可以與家長溝通解決,如果品行不端,屢教不改,千萬別較真。這樣的學生通常家庭出了嚴重問題,學校和老師只能盡力而為。


俺油菜

在教育當中,老師能提醒的,他不會批評學生;能批評的,他不會處罰學生。讓老師處罰,本身就說明,這學生的行為,已經上升到了較為嚴重的地步!至於提到的罰站,而且在教室外罰站,大約可能也就是孩子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課堂!要知道,擾亂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社會人員是要受到相應法律的制裁的(忘了是不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其它了),如果這個孩子真的擾亂了教學,接受處罰也是理所應當的,下面就看怎樣處理了!

如果非要從法律角度來分析,老師的行為的確涉嫌體罰和變相體罰的問題,但是,如果說是侵犯學生的收教育權,這倒看怎麼說了,一個人的權利實現是不能以損害別人的權利為基礎的!如果這個學生真的嚴重影響課堂,那他繼續留在教室,那不就是侵犯了其他學生的受教育權嗎?

這個時候,如果是我,我會管制住這學生,然後讓班長或其他同學到辦公室找沒課的老師來幫忙,如果沒有,就找學校行政後勤的老師,甚至主任校長,要知道,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本身也是他們的責任!如果孩子的行為真的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又或者屢教不改的話,學校自然就會約談該學生的家長,並根據實際對還學生做出處理,如休學等,最主要的是這樣是合法的,是安全的,也是有效的。

說了這麼多,我再囉嗦兩句,當老師處罰學生的時候,不要一開始就想老師是否違法,就指責老師的方式不當,就心疼孩子是否會有心理陰影什麼的,而是要全面瞭解事情的始末,多方聽取,多點了解和理解,在教育中,挫折教育和處罰本身也是教育行為之一。如果什麼都在法律來恆定的話,家長在家處罰(打)小孩,那也是違法的,按照西方的做法,是要剝奪家長的監護權的,這樣,又有多少中國家庭接受得了呢?家長有對孩子的管教權利,同樣的,老師也有對孩子的管教權利,這都是合法的,至於方式,只要老師不是故意針對而且無緣故,只要孩子沒有受到實質上的損害,有一個願意嚴格要求孩子的老師,這是一件值得慶幸和驕傲的事!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慈母多敗兒,嚴師出高徒!這才是符合中國人的教育觀!如果老師都不敢管控了,那教育會成怎樣了?這是值得每一個人深思的!


omo188

我個人認為,(1)罰站可以,但不要讓孩子站到教室外面。因為多數自控能力差容易違紀的孩子,學習成績都不太好,本就學習差,再老罰站教室外,豈不更差?坐在教室天天聽不懂課,做不成題,完不成作業,會有什麼結果?一個人一旦陷入惡性循環的怪圈跳不出來,換作是你,咋辦?(2)理論是死的,方法是活的。這幾年言論自由,什麼狗屁磚家都可以咬文嚼字的對一線教育指手畫腳,沒幹過超大班沒發言權,沒幹過慢班老師或班主任沒發言權,給你個100人的學渣班級,按所謂的磚家理論試試?半學期不到,你不給班級搞呼啦才怪。(3)個人見解,首先打心底裡要喜歡每一個學生,按管理學中的話“即便你並非喜歡每一個學生,也要讓每個學生感受到你的信任”,情感投資是最好的教育基礎,平時多家訪,搞好家校關係聯繫,同時也瞭解了每個學生的家庭環境(每個問題學生背後多存在問題家庭)有了這個基礎,只要不傷及學生自尊(初高中生),即便有時你體罰他,他也感恩,認為你是為他好。反之,平時不注重情感投資,特別是師生關係本就不融洽,學生有了錯,又揪著不放,很容易適得其反,甚至滋生悲劇。然後老師特別是班主任要勤閱讀,博學多才,出口成章,會增益不少在學生中的威信,教育學生不同於生產機器零件,學生最容易受外界干擾,最容易生變,時刻考驗著你的智力和耐力。還有,自己動氣的時候不要批評犯錯的學生,生氣時會降低個人智商,更會出現情感傳染,容易鬧僵,造成局勢失控。解決問題的是方法而不是脾氣,方法很重要。最後,我個人認為“一個跪著教書的老師,教不出腰板挺直的學生”,教師自尊自愛自強,身教勝於言傳,榜樣的力量最大。如果偶遇超大班規模的班級,要懂得捨得精髓,知捨得之意,取捨得之道。亡班班主任和亡國之君一樣臭。


金盾銀盾辯證定論

不請自來,我有話說!

何止違法,簡直違揹人性,作為辛勤的園丁,怎麼能用罰站這種形式來對待我們祖國的花朵,要是花骨朵就此凋謝了怎麼辦?祖國的未來該怎麼辦?這老師付得起這責任嗎?現在的父母就要有敢於批判老師、挑戰老師的這種意識,你敢動我家寶貝,我就敢毀你工作,甚至毀你人生!遙想我們當年讀書那會兒,老師真是膽大包天啊,對待不聽話、愛鬧事、學習不好的學生,罰站那都是小事,輕者打手心,重者打斷腿,更讓我們心寒的事情是我們還不敢把這事告訴父母,因為一旦這事被父母知道了,肯定又是一頓毒打,那時的老師和家長都是一丘之貉,能動手的,絕不用我們現在很多專家認可的“要用愛去感化”的方式。

當時對老師可謂恨之入骨,可令人慚愧的是,也就是當時恨了那麼一下,沒過幾年,當時被打的學生居然不恨了,釋懷了,而且還抱著感恩的心逢年過節都要帶著禮物去拜訪下老師。每當老師笑著談起他當年如何如何揍我們的時候,我們還會感恩戴德的點頭稱是,看著老師已經斑白的頭髮,甚至還有“老師也老了”的心疼的奇怪想法。對施暴者不僅不予以譴責,居然還帶著感恩和感激,這是典型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大家不必知道這具體是什麼,只要知道這是一種病就行,是病就得治。我們那一代,以及上一代、再上一代都有這種病,而且沒有治。作為新時代的父母,我們必須挑戰這種的封建傳統,破除這種有病不治的陋習。

非得不多說,既然是違法,那肯定得處理!當然,處理方式也有很多種。這邊只建議兩種,都能夠從不同程度上打壓或是直接滅掉這些老師的囂張氣焰。第一種,輕型處理,繞過年紀主任,直接告到校長那邊去,用證據陳訴老師的犯罪事實,讓校長嚴處理,像這種責任心強的老師,就得讓他不管事,他哪來這麼多事呢?如果是班主任的,直接撤掉班主任資格,不讓他帶班,如果只是一名老師,扣除獎學金,停課處理。

——其實以下就是第二種:

如果校長不同意,哈哈,那就有意思了,可聯合其他遭受體罰學生的家長,在校門口拉橫幅,上書血字“罄竹難書,惡魔老師喪失靈魂,摧殘祖國花朵”,最後還要大大的寫個“冤”,甭管是不是冤,有這個字就感覺事情很大,事情大了,各大媒體、教育局、有關機構,紛紛出手,這老師在劫難逃了。所以按照一般學校的niao性,學校肯定會嚴肅處理老師的。去年齊齊哈爾那名女副校長叫囂“我今天就是教師不當了,也不會慣著你。”結果大家都知道了,通報批評,副校長也撤了,可見一切與學生和學生父母作對都是FDP,沒有好下場。只是不知道那個跟校長對罵的花朵怎樣了。希望他即便在遭受這樣的苦難下也能茁壯成長吧,畢竟年紀到了才能進JY!

上面只說違法紀律體罰的,我覺得還需要再補充些東西,僅供各位愛心的家長參考:不單單要針對學生違反課堂紀律,像作業不按時完成、考試成績不合格、考試作弊、經常遲到早退、長期曠課、甚至辱罵老師、欺凌同學等等行為引發的教師體罰,我們也要去告,這是我們孩子的天性使然,老師體罰就是在扼殺孩子的天性,再說我家孩子成績不好,大家一起嗎,不能我家孩子考0分,你家孩子考100分,這完全不公平嗎。所以擾亂學校秩序,其實也在為了公平起見。學習不好怎麼了,以後我們這些不好好學習的孩子,都是能夠成為那些好好學習孩子的老闆,再不濟成為江洋大盜也能夠名揚一時的,父母也能在各大媒體露露臉,想想是不是還有點小激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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