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破小說」奪命的孽緣

「偵破小說」奪命的孽緣

清冷的月不知何時墜入雲中,樹梢漆黑一團,已辨不出枝和葉。三更天了,萬芳的淚已哭幹。昏黃的燈光下,大衣鏡裡映襯出一個麗人,雖然憔悴,但欣長的身材掩蓋不住那姣美的面容,紅腫的眼依然清麗,白晰的皮膚與烏黑的披肩發,美豔如初。

三歲的兒子是她身上掉下的肉,虎毒尚不食子,可萬芳心已死,萬念俱灰,孱弱的纖手還是掐了過去,可憐的孩子,至死都沒有吱聲。萬芳沒有恐懼,她只有解脫,靈魂的解脫。

三年前,萬芳嫁到張家只有十九歲。新婚燕爾,是多麼幸福,又是多麼讓人羨慕啊!可萬芳沒有,有的只是屈辱與悲傷,青春的臉上,滿是無奈。隆重的婚禮喚不醒她一絲快慰,也擊不起她半點青春的激情。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萬芳的不幸,始於十六歲。初中畢業後,沒有外出打工,她來到本地的鄉鎮企業,一家輪窯廠上班。美麗是女人的名片,萬芳生就一幅電影明星的胚子,她的美貌很快在廠裡出名,也深深地吸引了廠長張耀祖。萬芳的出現,徹底顛覆了張耀祖的世界,四十多年來,他從未見過如此清純美麗的女人。

慾望一旦進入異常生活,猶如飛蛾撲向大火。張耀祖的內心在燃燒,三天見不到萬芳,就像掉了魂樣難受。萬芳開始在製坯車間,又苦又累,工資只有一千多元,張耀祖邂逅萬芳後不久,萬芳的境遇就發生了改變。張廠長以檢查工作的藉口,到萬芳所在的車間看了幾次,嚴厲批評了車間主任,言辭鑿鑿:萬芳是個學生,有文化又年輕,在製坯車間,不是埋沒人才嗎?!到辦公室做文秘吧。一句話,萬芳成了文職,工資也漲到每月兩千。

女人的悲哀多半是經不住男人的誘惑。萬芳除了幼稚,就是無知,根本談不上半點社會經驗!她哪裡知道,鮮花的背後,暗流在湧動,更不知道一雙淫邪的眼光在盯著自己。一個月不到,張耀祖便將她變成女人,萬芳想哭,可她沒有眼淚;萬芳想逃,可她家太窮!兩年的時間裡,打胎的次數,妊娠的次數,萬芳已記不清了,沒人的時候,她常常發呆,一坐就是半天,那場景,與一個鮮花般的少女極不相配。

十九歲那年,萬芳結婚了,丈夫就是張耀祖的兒子。萬芳已沒有勇氣拒絕這門親事,因為她已不再是黃花閨女,她沒有資格享受愛情。天真的萬芳,甚至幻想,也許,這是她人生新的起點。有錢能使鬼推磨,張耀祖有錢有勢,結婚證很快辦下來,一夜間,萬芳從張耀祖的地下情人,十分荒誕地變成了他的兒媳婦。

很長一段時間,萬芳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雖然沒有愛情,可丈夫十分鐘愛她,對她的話,言聽計從,鄰居都說他討了個天仙老婆。日子就這樣不經意地過去了一年,萬芳生了個兒子,張耀祖很高興,親自給孫子起了個張萬超的名字。有段時間,久違的笑容出現在萬芳的臉上,小姐妹私下都誇她,比婚前更漂亮了,根本不像結過婚的人,活脫脫一個亭亭玉立的女學生。

「偵破小說」奪命的孽緣

孩子週歲後,張耀祖對她說,廠裡需要人,外人當會計他不放心,要求萬芳上班。天真的萬芳做夢都想不到,這竟然是公公繼續霸佔她的美麗謊言。她掙扎,她拒絕,可一切都無濟於事。萬芳想過正常人的生活,她厭倦了那種生不如死的日子。可禽獸不如的張耀祖不答應,繼續著他的春夢,貪得無厭!萬芳挺不住了,欲哭無淚,只能打掉牙往肚裡咽。

萬芳想報案,可她沒有勇氣;萬芳想對丈夫哭訴,可她張不開口。萬芳徹底崩潰了。怎樣才能擺脫魔頭公公的糾纏呢?她沒有良策,更找不到人訴說心中的委屈。哀莫大於心死!都說最毒莫過婦人心,可張耀祖的心比蛇蠍還毒!他徹底毀了萬芳,也送走了兒子的溫馨。萬芳想到死,但她想,就這麼輕易地死,葬送自己幸福、糟蹋自己的張耀祖豈不是賺了?!

小孫子是張耀祖的寶,萬芳早就注意到了。萬芳更知道,少年喪父,中年喪子的慘痛。一不做二不休,死前她要給那個老畜生致命一擊!以解心頭之恨。她要報復,她要挽回自己的自尊,她要將自己幾年來的屈辱,像火山樣迸發出來!!萬般無奈的萬芳,完全喪失了理智,彷彿困獸猶鬥,她要背水一戰,哪怕葬送自己的生命!

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萬芳了了心頭之願。臨走,她在牆上用鉛筆寫了四個小字:萬芳去也。完事後,萬芳點上一根菸,瀟灑地吸了幾口,也許只有這樣,她才感覺自尊的寶貴。然而,一絲恐懼,也隨著淼淼的菸圈飄了出來,刻骨的仇恨報了,可莫名的孤獨卻湧上心頭。片刻工夫,求生的本能,逼迫她理清了思路。萬芳鎮靜下來,隱藏屍體,偽造現場,推遲發案。

案是張耀祖報的,孫子不見兩天了,所有親友都找遍,恁是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張耀祖感覺事情不妙,他急了,只有求助公安機關。刑警的偵查證實,可能是案件,小萬超極大可能有危險。進一步偵查排除走失,因為小萬超已三歲,整日在大人的照看下;小區的環境也不錯,治安一向很好,拐賣的可能也不存在……難道是他殺?沒有動機呀,張家在當地的人緣很好,沒有對立面、也沒有仇人。

九月十三日,案件過去一週,仍然沒有進展。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急了,柱子也火急火燎起來。柱子雖不分管城區,但只要是大要案,都少不了他的參與。他仔細查看材料,發現事主家人的陳述存在諸多疑點,特別是小孩的媽媽,成天看護孩子,對萬超失蹤的時間卻囫圇吞棗,這可是兵家之大忌啊!柱子親自走訪萬超的媽媽,萬芳的陳述雖然正常,但柱子下意識感到,她的眼裡遊動著不安。柱子決定復勘現場,那怕是大海撈針!在極不引人注意的牆角,柱子發現“萬芳走也”四個鉛筆小字,又在屋拐的蚊帳上,發現疑是血跡的印痕。夠了,柱子找到突破口,人也有了信心。

事主萬芳不日被升格為嫌疑人。這個女人內心複雜,情感微妙,柱子一反常態,沒有審訊她,十個小時,整整十個小時,柱子沒有與她談案件的事,連邊都未沾。他談的最多的是人生,是生活,柱子談的很投入,萬芳聽的也很執著。從無動於衷到嚎啕大哭,從點頭稱是到要求抽菸。一包皖煙吸光,萬芳供述了殺人的經過,與她自己殺人的心路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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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張耀祖涉嫌侮辱猥褻婦女,被刑事拘留。

一年後萬芳被處以極刑。據說,那天萬芳是穿著姑娘時期的白色連衣裙,笑著走向刑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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