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廣的區變少了,可深圳的區為何越來越多?

北上廣的區變少了,可深圳的區為何越來越多?

深圳的行政區劃又有新調整,國務院正式批准深圳光明新區升格為光明區,深圳的行政區數量從原來的8個變成現在的9個。有分析認為,這是粵港澳大灣區細則發佈前夕,國家給予深圳的禮包之一。

光明新區與光明區,只有一字之別,內涵卻有很大差異。前者是功能區,後者是行政區。在此之前,光明新區在民政管理上屬於寶安區,但在經濟管理上又脫離了寶安區,由市政府的派出機構直接管理。變成光明區之後,就終於和寶安區平起平坐了。

就影響面來說,光明設區,對當地產業經濟的帶動是有限的,因為光明原本就已經是市政府直接管理的經濟功能區,真正利好的應該是當地科教文衛等公共資源的配備。設區之前,光明的治理目標比較單一,主要圍繞著產業發展與招商引資來展開;設區之後,當地的教育、醫療、文化就得像行政區看齊了,這對當地樓市來說是一個利好。

對這個問題,我真正感興趣的是,隨著龍華新區、坪山新區、光明新區紛紛變身行政區之後,深圳在行政區劃上似乎走出了一條與眾不同的模式。

近幾年,北上廣等大城市也紛紛在行政區劃上做出了調整,例如北京東西城的擴容,上海靜安與閘北的合併,廣州蘿崗與黃埔的合併。很明顯,北上廣在區劃調整上做的是減法,調整後行政區變少,而深圳做的是加法,調整後行政區變多了。

北上廣的區變少了,可深圳的區為何越來越多?

調整前的深圳行政區劃(光明新區、龍華新區、坪山新區已均設立為區)

那麼,行政區到底還是做加法好,還是做減法好?

各有利弊。

做減法,可以說是並區減政、降低行政成本,打破行政邊界,有利於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弊端是不利於精細化管理。

做加法呢,也可以說是縮短管理鏈條、提高行政效率,有利於城市的扁平化管理、精細化管理。弊端是不利於統一規劃。

如果城市治理的主導目標是社會管理,我認為做加法是對的。國際上精細化管理做得比較好的城市,比如中國香港、日本東京、法國巴黎在區劃設置的數量上都是比較多的。

香港面積大約是1104平方公里,但劃分了18個治理區;東京都面積大約2188平方公里,其中僅東京都區部就設立了23個區,多摩地區則設立了26個市;行政意義上的巴黎(小巴黎)只有大約105平方公里,但劃分了20個區。跟這些城市相比,中國城市的行政區數量還是太少了。

但在中國,城市治理的目標不可能僅僅是社會管理,還有經營城市的考慮,這一點更為重要,一個城市如果不好好經營,財政收入、賣地收入就上不去,哪裡來錢修地鐵、建機場、補貼民生?

比如廣州蘿崗與黃埔的合併,可能就有這方面的考慮,黃埔是個老工業區,人口密度大,生活配套成熟,但沒多少空地,也沒什麼好稅源。蘿崗是個高新技術產業區,有地、有產、有錢,但是人氣不足,科教文衛的配備差,把這兩個區合併,可以實現優勢互補,實現1+1大於2的效果。

上海靜安與閘北的合併,其實也有著相似的邏輯,靜安是老CBD,品牌效應強,但是沒地。閘北相對落後,但是有地,發展空間大,二者聯合之後,也是優勢互補,化學反應強烈,閘北的地價很快就上來了。

再比如,龍華、坪山、光明設區,除了精細化管理的需要,背後當然也有合理的城市運營的考量,畢竟這三個功能區原本的實力都很強。其對深圳經濟發展的作用,可以說舉足輕重,將其單獨設區,也有利於它們繼續做大做強。

另外,我有一個觀察,

一個行政區的發展水平和它的面積成反比,面積越小的區,發展水平越高,面積越大的區,發展水平越低。

比如廣州越秀區大約30平方公里,上海黃浦區大約20平方公里,合併前的上海靜安區和北京東西城,面積也都很小,但其經濟總量,比那些幾千甚至上萬平方公里的地級市還要大。相比而言,很多超級超級大的國家新區,面積幾千平方公里,但其經濟總量可能不如一個幾十平方公里的中心區。

所以,深圳的區之所以越設越多,也與其高度發達的經濟發展水平有關係。深圳以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創造了兩萬多億的GDP,地均經濟密度遠超同類大城市,隨便劃出一塊幾十公里的區域,都抵得上一個地級市甚至一個省的經濟總量。而管理這些超級區域的往往只是一個街道辦,所謂“小馬拉大車”,在深圳的城市管理體系中就特別明顯。

隨著人口與產業進一步向大城市聚集,一、二線城市的地均經濟密度會越來越高,“小馬拉大車”可能會成為中國大城市的一個普遍現象。到時候,行政區的設立可能會進一步精細化。這方面,深圳可能又走在了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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