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6月1日起执行“两检”新规 年检与年审将合二为一

货车“两检合一”一直是备受人们关注的焦点。我省日前出台具体实施规定,要求认真落实检验检测结果互认要求,在相关法规修改前,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继续依法实施。鼓励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扩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业务能力,引导只具备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申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质,实现“两检合一”结果互认。为落实货运车辆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的原则,还没有执行货车统一检验检测周期的市,自6月1日起,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货车检验周期时间的规定,即本次技术等级评定有效期至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在我省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联网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车辆综合检测报告(含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复印件、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载明的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实施年度审验,并将相关年度审验资料存档。省内联网后,依据交通运输部规定要求,逐步试点推行普通货车省内异地检测和年度审验。

据悉,我市将从6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推进货车“两检合一”落地实施。目前,我市已经有几家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可以同时进行货车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下一步,交通部门将会引导更多的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申请安全技术检验资质,为全面实现“两检合一”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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