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並不是簡單的價格上調

居民/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並不是簡單的價格上調

  2018年5月25日,國家發改委出臺《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進一步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

一、《通知》主要內容介紹

1、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實現居民/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

  自2018年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增值稅稅率10%)安排,各省(區、市)基準門站價格見下表。至此,國內居民/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即將實現並軌,統一執行國內基準門站價格標準。

2、合理疏導終端銷售價格,分步完成天然氣門站價格並軌

  目前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此次最大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每千立方米350元,剩餘價差一年後適時理順。

  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方案實施時門站價格暫不上浮,實施一年後允許上浮,即2019年6月10日起允許上浮。

3、減少輸配環節、進一步降低居民用氣價格

  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地方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降低企業用氣成本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859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171號)等文件要求,加強省內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監管,減少供氣中間環節,降低過高的輸配價格,並結合居民階梯氣價制度的完善,降低一檔氣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更好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因此,此次居民價格上浮並不是完全的傳遞給終端用戶,方案要求地方城燃重溫輸配管理制度,進一步減少輸配環節,降低輸配成本。所以終端用戶價格上調幅度相應的會小於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上調幅度。

  新華社文章數據顯示,目前已通管道氣且執行門站氣價管理的29個省區市居民用氣門站平均價格在每立方米1.4元左右,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平均價格存在每立方米0.35元的差距。其中,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等5省(區)因接入管道氣較晚,居民用氣價格已與非居民用氣並軌,此次調整主要影響其餘省區市。

  對於城鎮居民用戶來講,此次價格調整對實際生活影響有限。數據顯示,若居民用氣按照每立方米0.35元上漲到位,按照每個城鎮居民家庭月度基本生活用氣量20立方米計算,每月增支僅為7元左右。

二、價格並軌 意義重大

  居民/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在一定程度上是目前國內天然氣價改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式改革。對我國天然氣市場發展影響深遠。

  1、一直以來我國天然氣價格採取的是居民/非居民雙軌制,價格浮動相對較為頻繁;而居民天然氣價格基本未有調整,且一直處於較低的水平。非居民天然氣和居民天然氣的價差,讓部分城市燃氣以及省級管網公司在申請居民用天然氣用氣指標時,可能會引致一系列的“暗箱操作”,價格並軌從根源上杜絕了類似現象的發生。

  2、實施價格並軌同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居民用氣、非居民用氣交叉補貼的問題。這使城市燃氣公司在這兩個環節上實現更合理的資源配置,使得其在居民以及非居民兩個用氣領域能夠同時健康發展。

  3、隨著國內天然氣市場的快速發展,當前的天然氣利用水平,市場環境相比以往已經不可同日而語。雙軌制定價機制是政府在天然氣資源相對充裕的前提下,為了更好的推廣天然氣利用,提高天然氣城鎮氣化率制定的價格政策。而現在天然氣市場高速發展,2017年天然氣消費量高達2373億立方米,同比增長15.3%,而2013年,我國天然氣消費量僅有1692億立方米。目前,我國天然氣對外依存度近40%,同時國際天然氣價格普遍上浮,因此,在此時實行居民/非居民天然氣價格並軌正當時。

  4、對於城市燃氣以及省級管網公司而言,或將面臨一定程度上的利益受損。此次價格並軌,方案明確規定了城燃或省網公司應儘量減少輸配環節,降低輸配成本,雖然並未明確具體降本環節,可能由城燃的配氣環節或者省網輸氣抑或兩者兼具共同承擔。但總體來看,對輸配環節的利益應該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居民/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並軌並不僅僅意味著價格上調,這也是我國天然氣價格改革的必由之路,保障我國天然氣市場健康有序的發展。(卓創資訊分析師 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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