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輔導機構究竟要‘’火‘’到何時?

說起校外的輔導機構我們首先想到是在職教師的輔導班,因為它是教育工作者的恥辱,是社會所不恥的行為,但是又無法禁止的社會現象的存在,是家長說不出的痛。為什麼這麼說呢?下面我就自己看法給大家分享。


校外輔導機構究竟要‘’火‘’到何時?

校外輔導班的存在有其社會的需求,市場的需要。首先是家長的需求,由於家庭的不同,家長工作原因不能照顧好自己的孩子,管理好自己的孩子的學習,又不願孩子落後於人,所以要請課外輔導;孩子家長文化程度的制約沒有輔導孩子的能力所以要請課外輔導,來減輕家長輔導的困擾。其次是由於社會原因,優質的教育資源分佈不足,不均,不能滿足家長的需求,被迫求助於課外輔導機構來彌補。有需求就要有相應的市場去配套。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課外輔導機構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它有益的一面。

學校教育是面對所有學生的,大家接受的是平均教育。由於學生個體的差異,家庭教育的不同,學生所處的社會環境不同,照成學生成績千差萬別。我們的家長自古都有望子成龍的思想,大家各顯神通,至始催生出課外輔導機構的出現,學生從此接受了不平等的教育,有人的有錢的,有條件的紛紛請課外輔導,生怕自己孩子落後了。由於經濟原因,工資待遇不高,從而催生了不良的課外輔導老師,忘記了自己的身份是教書育人,泯滅了人性,泯滅了教育的道德準則,課上不講,課下講,用自己在輔導班講過的知識拿到學校班級去考試,以此來顯示自己的教學能力,吸引學生去上他的課外輔導,見利忘義。這樣的老師喪失了一個人民教師的最起碼的尊言,道德,良心!,成為了教師行業的敗類!引起了社會的不滿,家長的敵視,對學校教育,對廣大人民教師的不滿日益增長,給家長們帶來的經濟代價太高!你試想一小時幾百元的補課費是什麼概念,家長們揹負著怎樣的經濟負擔!所以,社會對教師,教育沒有意見那才是怪事呢!


校外輔導機構究竟要‘’火‘’到何時?
校外輔導機構究竟要‘’火‘’到何時?​​

現在大街上,小區裡,隨出可見各種各樣的課外輔導機構,它們的辦學條件,辦學資質,教師資格,都是什麼樣子,都達標了嗎?具備辦好資格嗎?收費合理嗎?社會競爭的確太激烈了,不是學校教育都能完成和滿足了的了。所以國家應儘早,儘快出臺相應政策,法律,法規來規範管理這個不可能消亡的市場,還教育一片淨土!
校外輔導機構究竟要‘’火‘’到何時?

歡迎大家加入探討,共同還教育一片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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