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超出規定面積是否可以確權?

2018年是農村土地確權的收官之年,加上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已經下發,關於農村宅基地是否又有什麼新的政策變化,很多農民朋友都對此表示關心。國家一貫是不允許宅基地買賣,那麼今年宅基地可以買賣嗎?在宅基地確權時,超出規定佔地面積的部分,到底是可以確權,還是拆除呢?

2018年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超出規定面積是否可以確權?

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根據中央一號文件,我國將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也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合法流轉,不過限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轉讓,也就是本村人可以買,外村(包括城裡人)不可以買。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所以轉讓與買賣也只能在村集體內部進行,購買者想要購買宅基地必須先將戶口遷入本村,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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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買賣需要先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還要將宅基地的使用權進行變更為購買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進行宅基地使用權的信息變更,那麼也就意味著這個房屋的主人根本就沒有發生轉移和變動。

轉讓後雙方依然要按照國家一戶一宅政策的要求,如果要是擁有一處以上的宅基地,以後在出現房屋搬遷、改造或者是重建的時候,超出部分將會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018年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超出規定面積是否可以確權?

按照目前農村的現狀來看,雖規定宅基地不得超過一定的面積,但實際上,現在在農村沒有幾家是沒超過的。所以,一般不是情節特別嚴重的,不會面臨被拆除;但關鍵問題是,影響確權。

農村宅基地超出規定面積的如何確權?

首先,這個問題要分兩個時間段來看,一個是1982年,一個是1987年。

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在1982年之前已經建造的住宅,之後住宅面積一直沒有擴大的,無論是否超出了規定使用面積,都能夠予以確權;即無論中間是翻建了還是加蓋了,只要佔地面積沒變,就算超出規定面積也能夠確權。

但是,在1987年之後建造的房屋,宅基地面積超出規定的,在補辦相關手續後,對超出標準面積的部分只能是在權屬證書中註明,只能對沒有超出規定面積的部分予以確權。

2018年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超出規定面積是否可以確權?

農村宅基地超出規定面積的如何處理?

主要有以下方式:

①遵循村民自治的原則,由村集體成員共同商議決定;

②對於農村宅基地超出規定使用面積的部分,採用繳費的方式繼續使用;

③宅田相掛鉤;即超佔了農村宅基地的,承包地就會減少,來保持平衡;

④結合各地農村人口與土地面積的比例,合理確定宅基地使用面積標準,做到與農民需求相一致。

以上是目前來說,較為普遍與社會呼聲較高的處理方式,各地的政策不同,要結合當地時政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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