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房價新規 正式發佈實施

通知規定,限房價項目可售住房銷售限價與評估價比值高於85%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按限價規定自行銷售;比值不高於85%的,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

通知規定,收購轉化的共有產權住房,具備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均可申購,其中項目所在區戶籍和在項目所在區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區戶籍、非京籍家庭作為優先組配售;具備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格的家庭選購後仍有剩餘房源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中心可向具備北京市購房資格的無房居民家庭進行銷售,其中建築面積大於140平方米的住房可向具備北京市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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