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親打死48歲啃老兒子

兒子好吃懶做對矛盾激化負有責任且取得親屬諒解,父親趙某獲減輕處罰 48歲的兒子沒結婚還住在自己家啃老,77歲的趙某為此和兒子經常發生衝突,一次爭執中將兒子打死。日前,北京市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9年。

2017年6月23日下午,趙某和兒子因瑣事發生口角,趙某用手掐兒子脖子,之後又用瓷盤、花盆砸兒子的頭,致其當場死亡。作案後,趙某撥打110報警,後被民警帶至公安機關接受審查。

趙某被抓後供述了事發時的過程:當天中午水龍頭髮出“吱吱”的聲音,兒子認為是他故意發出噪音吵他,之後他衝衛生間馬桶,兒子再次發怒,從廚房拿菜刀出來向他揮舞。

趙某說,當時他讓兒子出去找房,“你找房我就吵不到你了。”之後兩人吵架,他將兒子殺死。

事後法院查明,趙某和兒子平時生活在一起,平素關係不和,常因生活瑣事引發言語或肢體衝突。

趙某的二女兒作證說,弟弟一直和父親住在一起,他雖然已經48歲了,但一直未婚,性格任性、懶惰,脾氣“由著性子”,一直沒有正當職業,平時宅在家裡。

二女兒說,弟弟是父母唯一的兒子,但不爭氣,讓老人很失望,所以兩人的關係一直不好,2014年6月,因為家裡一些生活瑣事,弟弟還把父親的耳朵咬掉了三分之一。

趙某的大女兒也表示,父親看到弟弟一事無成,48歲了還沒成家立業,時常指責他啃老沒出息。她也認為,弟弟好吃懶做、生活邋遢,性格也比較暴躁,跟家裡人相處不好。

趙家的兩位鄰居也作證表示,他們父子倆關係不太好,去年聽說趙某找了個後老伴,兒子反對,二人吵得更兇了。“三四年前看見他們打過一次架,他家開著門,倆人在客廳地上扭打。”

案發後,老人的3個女兒都對父親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上,趙某對指控無異議。

審理期間經鑑定,案發現場單人床上提取的菜刀刀柄上檢出趙某兒子的脫落細胞。法院認為,趙某當庭供述兒子從不做飯,趙某的幾個女兒也證明弟弟平時好吃懶做,故其接觸到菜刀的可能性較低,不能排除趙某關於兒子案發時拿菜刀等供述的真實性,本著存疑時有利於被告人的原則,可以認定趙某兒子對此案矛盾的激化負有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趙某是自首,且犯罪時已滿75週歲,此案因家庭矛盾激化引發,並已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被害人存在過錯,故法院對被告人減輕處罰。(法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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