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首例七人合議庭行政公益訴訟案當庭宣判

陕西首例七人合议庭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2018年5月23日下午,安康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安康鐵路運輸檢察院提起訴訟的被告陝西省平利縣經濟貿易局、平利縣財政局不履行法定職責行政公益訴訟一案,並當庭依法宣判,確認被告陝西省平利縣經濟貿易局、平利縣財政局未依法履行各自審核、監管職責的違法失職行為,並責令其依法履行追回被原東河生物化工廠虛報冒領的補助資金243萬元的職責。該案是自今年4月27日《人民陪審員法》公佈實施以來,該院首次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對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進行的審理,在陝西省尚屬首例。

安康鐵路運輸檢察院訴稱,被告平利縣經濟貿易局、平利縣財政局在原平利縣東河生物化工廠利用虛假材料,申報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項目中,未依法履行審核、監管職責,造成343萬元財政資金被虛報冒領。平利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原平利縣東河生物化工廠投資人汪某涉嫌詐騙罪一案中,依法追繳被冒領的資金100萬元後,兩次向二被告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對剩餘的243萬元財政資金予以追回。但二被告至今一直置若罔聞,相互推諉,對案涉虛報冒領的財政資金尚未採取任何具體措施予以追回,致使國家利益持續處於被侵害狀態。為督促二被告依法履職,追回仍流失在外的243萬元財政資金,特提起本案公益訴訟。

因本案自2013年資金撥付起至案發已有五年之久,且被冒領的343萬元財政資金中仍有243萬元未被追回,為提高審判效率,及早挽回國家損失,合議庭依法組織公益訴訟起訴人和被告雙方進行了庭前證據交換,並組織合議庭成員召開庭前會議,對涉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大量細緻地收集、整理、研究,全面聽取人民陪審員意見。庭審中,訴辯雙方緊密圍繞平利縣經濟貿易局、平利縣財政局在案涉中央財政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項目中所負有的法定職責及其履行情況,展開了激烈的辯論。庭審全程,合議庭司法禮儀規範,歸納爭議焦點準確,舉證質證清晰有序,充分維護了各方訴訟權益,並依法保障人民陪審員獨立行使意見權、表決權。本案的審理,不僅得到在場旁聽人員的一致讚賞,更是受到參案人民陪審員的高度肯定和認可。

該案作為西安鐵路兩級法院集中管轄行政案件以來,審理公益訴訟案件適用大陪審的第一案,備受西安鐵路兩級檢、法系統高度關注,60多名檢、法系統幹警到庭參加了旁聽。(通訊員 金林旭 王玉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