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師出高徒,老師如果不嚴格,學生就不在乎,一個班只要有一個人對老師不遜,就會至少有10幾個人對老師不遜,如今的教育絕不允許老師懲罰學生了,但是我覺得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美好理由。


嚴師出高徒,老師如果不嚴格,學生就不在乎,一個班只要有一個人對老師不遜,就會至少有10幾個人對老師不遜,如今的教育絕不允許老師懲罰學生了,但是我覺得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美好理由。

這種行為從課堂紀律來看,為了學生能夠在課堂上認真學習,是作為教師的責任,老師不應該賠償學生手機。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學生就應該遵守課堂紀律,作為老師,教書育人,課堂紀律的管理者,制止手機使用,這是分內之事。

但是按道理來講,老師應該賠償。手機是您和孩子的私有財產,被別人摔壞,應該得到賠償,老師絕對賠的起。但後果你必須要知道。你的孩子將不會再受到老師的喜歡了。

老師賠手機,合情合理,那麼,按校規處罰學生也合理合法。這種害群之馬不要也罷,眼不見心不煩。還有那種護犢子的家長,看似愛子心切,實是害子之深。如果是個明白人,我相信遲早掂得出輕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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