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禁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12月26日,上海市工商部門組織開展了對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的集中執法檢查。檢查重點包括在售電動自行車品牌型號是否在《上海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是否存在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等行為。

本市禁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在楊浦區三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執法人員要求店主出示在售電動自行車的品牌型號等材料,從隨身攜帶的電子設備中,對照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官網上的產品目錄進行比對,發現在售電動自行車均在目錄之列。

隨行的檢測機構專家對電機功率、電瓶電壓、是否有腳踏騎行功能、車輛外觀等方面進行了初步察看,未發現涉嫌違規行為。

在徐彙區龍吳路、百色路的四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會同交警實施了檢查,發現門店內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均屬合規。

監管部門提醒,根據國標《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應大於20km/h,整車重量應不大於40公斤,還需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經營者不得銷售違反國家強制標準的產品。消費者購買此類產品將存在無法登記上牌的風險,且超速行駛可能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本市禁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根據本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經營者不得銷售未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如果消費者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因未納入產品目錄無法在本市登記上牌的,可以依法要求退貨。而且,《非機動車管理辦法》所確定的過渡期管理已在今年3月1日屆滿,在本市範圍內無牌電動自行車已不能合法上路行駛

消費者購車時,可登陸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官網查詢相關產品目錄,確保所購電動自行車能合法登記上牌並上路行駛。同時,為了保障出行安全,切勿對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

本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會同公安部門,進一步加強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管理,加強信息通報,加大對非法銷售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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