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最高可獲30萬元能力建設補助資金

為鼓勵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改善生產經營條件,促進規模經營,切實提高示範帶動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加快現代農業發展步伐,增加農民收入,南寧市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進行資金補助,目前申報工作正在進行中。

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最高可獲30萬元能力建設補助資金

一、扶持對象和申報條件

(一)農民合作社(含農民合作社聯合社)

1. 非貧困村農民合作社於2016年6月1日前,在我市工商部門(含自治區工商局)註冊登記並正常運行的。貧困村(含2016年、2017年已摘帽的貧困村)農民合作社於2018年5月1日前,在我市工商部門(含自治區工商局)註冊登記的。

2.從事非糧食作物類種植業的農民合作社,註冊成員35戶以上;從事植樹造林、樹苗花卉、森林管理、林下種植等林業經營的農民合作社,註冊成員10戶以上;從事養殖業的農民合作社,註冊成員15戶以上;以提供植保、科技、用水、農資等社會化服務為主要業務的農民合作社,註冊成員7戶以上。貧困村(含2016年、2017年已摘帽的貧困村)的農民合作社註冊成員5戶以上。(注:從事主要糧食作物種植的農民合作社以及提供農機服務的農民合作社不在此通知範圍)

3. 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有比較健全的服務網絡,能有效地為合作社成員提供專業服務;生產記錄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

4. 財務管理規範化,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實行專帳、專人、專戶的“三專”管理。

5. 土地流轉依法規範,所實施項目符合當地國土、農業、林業、水產畜牧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二)家庭農場

1. 非貧困村家庭農場於2017年6月1日前,在我市工商部門(含自治區工商局)註冊登記並正常運行的。貧困村(含2016年、2017年已摘帽的貧困村)家庭農場於2018年5月1日前,在我市工商部門(含自治區工商局)註冊登記的。

2. 具備適度規模,經營自有土地為主;通過適當方式依法取得其他農戶的耕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流轉年限原則上應在5年以上,且合同有效期在2019年6月以後。

3. 具有一定的產業基礎,生產記錄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經營狀況良好。

4. 建立購銷臺賬,設置收支登記簿,財務管理規範。

5. 所實施項目符合當地國土、農業、林業、水產畜牧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其中,以下對象可享優先扶持:

1. 優先扶持貧困村(含已脫貧)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要求達到扶持總數量的50%以上),以及參與我市脫貧攻堅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

2.通過年度農民合作社統計監測的農民合作社,重點扶持獲得市、縣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範社稱號的農民合作社和獲得市、縣級及以上示範家庭農場稱號的家庭農場。

3. 項目涉及糖料蔗、水果、蔬菜、花卉苗木、桑蠶、食用菌、生豬、草食動物、羅非魚等種養產業和富硒農業、有機循環農業、休閒農業“10+3”現代特色農業產業的。

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最高可獲30萬元能力建設補助資金

4. 項目在各級現代特色農業示範區內的。

5. 優先扶持成員有獲得中、高級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6. 優先扶持具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合格報告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則不能享受扶持政策:

1. 連續兩年獲得各級財政補助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2. 以往年度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但不接受動態監測或監測不合格的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

3. 以往年度獲得各級財政補助資金但項目未能實施或未通過驗收的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二、資金補助方式、使用範圍及補助標準

(一)補貼方式:項目資金堅持項目業主投入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的原則。採取先建後補的方式予以適當補助。

(二)使用範圍:財政補貼資金的扶持範圍包括:引進推廣新品種、種植或養殖新技術、設備、設施;開展病蟲害防治、動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等專業化服務和設施建設;種養殖基地建設,開展標準化生產;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整理、儲存、運輸和保鮮;開展三品一標認證;開展農產品品牌培育和電子商務應用等六個方面。

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最高可獲30萬元能力建設補助資金

(三)補助標準和使用:補助金額為不超過項目申報投資總額的50%,農民合作社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家,家庭農場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家,對於投資大、帶動示範強的項目補助金額可適當增加;扶持項目完工並經縣級農業主管部門聯合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由項目實施單位按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

三、申報方式

項目全部通過“南寧市農業信息網-項目申報管理系統”申報,登陸網址:http://ny.nanning.gov.cn/。

各申報主體自行在系統上進行申報(如未註冊的需申請賬號註冊並通過審核後方可登錄),並按照項目申報指南認真填報項目申報書,並附上相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

項目申報紙質材料須從項目管理系統中下載,統一用A4紙打印,附上相應附件後裝訂成冊後同時報送縣(區、開發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局。

四、申報時間

請滿足條件的各申報主體於2018年6月1日前完成系統申報工作。

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最高可獲30萬元能力建設補助資金

趕快點擊“文末鏈接”下載《2018年南寧市農民合作組織和家庭農場能力建設補助資金項目申報指南》按要求進行申報吧!

鏈接:http://ny.nanning.gov.cn/tzgg_11942/201805/P020180507380483662184.pdf


編寫:南寧市農業信息中心 謝瑋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