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從就業社會保障領域發展急需、群眾關切的問題入手,在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 弱有所扶上取得了新進展。
近日,省政府印發“富民強省十大行動計劃”之《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動計劃》(健康篇、教育篇、就業社保篇),其中,就業社保篇對促進就業、提高社會保障等提出明確要求。快隨小布來了解~
主
要
目
標
到2020年,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基本實現,覆蓋全民、更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
到2022年,就業創業公共服務全面躍升,社會保障能力和可持續性明顯增強,人民群眾的保障更加充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
重
點
任
務
實施更高質量就業促進工程
工作目標
到2020年
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制度基本建立,累計政府補貼培訓300萬人次;到2022年,新增高技能勞動者100萬人。高技能勞動者佔就業人員比例達到8%以上。
到2020年
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超過2200元,拖欠工資問題得到全面治理,所有縣(市、區)達到“無欠薪”建設標準;到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最高檔超過2600元,產業工人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基本健全。
到2022年
實現城鎮新增就業400萬人以上,調查失業率、登記失業率分別控制在5% 、3.5%以下,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每年穩定在95%以上、創業率達到4.5%以上。
重點工作舉措
推進就業創業促進項目
力爭實現5年新增創業擔保貸款100億元
力爭實現5年新增創業擔保貸款100億元,扶持創業15萬人,帶動就業75萬人。加強創業孵化平臺建設,到2022年,建成省級創業孵化基地100家。
每年舉辦1000場專題招聘會
建立浙江省大學生就業實踐平臺,每年組織3萬名畢業生參加見習實踐。省市縣聯動每年舉辦1000場專題招聘會,為大學生搭建就業供需平臺。
每年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7萬人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企業吸納、政策扶持等措施,每年兜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7萬人,城鎮“零就業家庭” 實現動態清零。
推進職業技能提升項目
加強特殊就業人群技能培訓
加大低收入家庭子女、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和殘疾人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的,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
打造一批品牌技工院校
到2022年,建成10所全國一流的技師學院;鼓勵技能大師帶徒傳藝,全省新建200家左右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新(擴)建30家左右省級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
推進產業工人持續增收項目
計劃5年內3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建立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與經濟增長聯動機制,計劃5年內3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與社會平均工資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彩虹計劃”
到2020年,已建工會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率達到92%;到2022年,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推進“浙江無欠薪”行動項目
加大對工資支付違法行為查處力度
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開展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加大對工資支付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充分發揮基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組織作用,及時處理工資拖欠爭議案件。
工程建設項目專項治理
共同落實政府投資項目監管、工程款支付和結算監管、工資支付保證金差異化繳存、用工實名管理、銀行代發工資等制度,從源頭預防和化解欠薪問題。
企業欠薪失信行為專項治理
對欠薪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採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融資貸款、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進行限制,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懲治格局。
實施更可靠社會保障提升工程
工作目標
2018年
本省戶籍法定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分別為90%、98%;2020年分別為95%、98%以上。工傷保險實現法定人群全覆蓋。2022年,本省戶籍法定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分別穩定在95%、98%以上。實現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全覆蓋。
2018年
社保經辦事項“最多跑一次”全覆蓋,其中80%以上開通網上辦理,50%以上的民生事項實現“一證(卡)通辦”;到2020年、2022年,分別有65%、80%以上的民生事項實現“一證(卡)通辦”;到2020年,社會保障卡髮卡數達到5300萬張,基本建成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2018—2022年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和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水平位居全國前列。2018年,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83%、70%左右;到2020年,穩定在83%、75%左右,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不低於60%;到2022年,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不低於70%。
2018—2022年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能力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重點工作舉措
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項目
實現法定人員基本全覆蓋
鼓勵和引導各類單位和符合條件的人員長期持續參保,率先實現法定人員基本全覆蓋。
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完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全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實被徵地農民轉保、漁民養老保障、社保扶貧等政策。落實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調整機制。根據國家部署要求,結合浙江實際,適度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適時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保障基金平穩運行
基金支付能力困難市縣政府每年對當期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補助不低於20%。
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項目
完善醫療保障制度
推進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鼓勵個人賬戶結餘資金用於健康體檢、疾病預防和購買補充性商業健康險。完善醫保慢性病管理政策,探索醫保慢性病藥品第三方配送機制。
適度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
建立大病保險可持續籌資機制,適度提高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推進大病保險市級統籌,提高大病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健全罕見病醫療保障機制,穩步擴大可診可治可防罕見病醫療保障病種範圍。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建立完善適應不同人群、疾病、服務特點的多元複合式支付方式,形成以總額預算管理為主,按病種(病組)、按人頭、按床日、點數法等支付方式體系。
深化醫保總額預算管理,醫保基金年支付增速控制在10%左右。積極引導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加強病案管理,推進臨床路徑應用,統一疾病編碼,實施按病種(病組)付費。
加強醫保管理服務
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平臺,推進醫保診間結算、移動支付和跨省異地直接結算。繼續推進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同城互認,方便參保人員就醫配藥。
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全覆蓋項目
擴大試點範圍
在桐廬、嘉善、嘉興、寧波試點基礎上,2018年,將衢州、麗水2個設區市,溫州、湖州、紹興3個市本級,義烏、岱山、天台3個縣(市)納入擴大試點範圍。
到2020年,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全省60%的市縣;到2022年,實現全省所有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全覆蓋。
發展護理服務
充分運用費用支付政策對護理服務資源配置作用,引導保障對象優先利用居家和社區護理服務,鼓勵機構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形成以居家上門護理為主,機構集中護理為輔的長期護理服務體系。
鼓勵護理保障對象的親屬、鄰居和社會志願者提供護理服務,彌補護理服務供給不足。
社保公共服務平臺全省統一
加強社保公共服務均等化
積極推進綜合受理集成服務、政保合作、社銀聯通等經辦服務新模式,延伸辦事端口,實現社會保險經辦事項“最多跑一次”全覆蓋,其中50%以上民生事項實現“一證(卡)通辦”。
加強社保公共服務信息化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進一步打通部門間數據壁壘,80%以上社保事項實現網上經辦。
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結合省人力社保廳一體化系統,在完善社保證明網上自助打印和在線驗證平臺的基礎上,同時實現企業養老保險待遇自助測(估)算和養老、醫療保險關係轉移“一網申辦”、全省醫保藥品目錄“一網查詢”、醫保待遇和醫療救助等一站式服務。
最後,小布為大家梳理了浙江富民惠民安民行動計劃·就業社保篇2018年重點工作任務表,快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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