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林浩特監獄深化民警直接管理

錫林浩特監獄著眼夯實底線安全為治本安全打基礎、蓄長勁的實際需要,牢牢抓住民警落實直接管理責任這一核心制度,不斷從思想認識、警力保障、責任規範、警務督查等方面,推進民警直接管理工作向縱深發展,全力掌控安全穩定工作的主動權。

一是深化思想認識。監獄充分利用各類會議和學習時機,堅持不懈地對民警進行落實直接管理責任的學習教育,教育民警充分認清落實直接管理是《監獄法》賦予的神聖責任,是履行職責的基本方式,是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防止不作為、管理不到位、管理權力分化,實現教育改造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徑。深刻認識到落實直接管理是監獄實現安全穩定、長治久安目標,須臾不可離開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不斷強化敬畏直接管理責任、落實直接管理責任的思想意識,推進民警履行直接管理責任向縱深發展。

二是強化警力保障。為確保監區有較為充足的警力落實民警直接管理責任,監獄認真落實監獄局關於民警一日值班執勤不超過12小時的規定,科學建立監區領導、現場民警和管教民警值班執勤模式,實現警力在位率最大化。認真落實監獄局“千人下監區”行動,按照常態化的要求,分批次安排機關民警下監區代職,使監區民警和現場民警分別達到規定比率,為監區落實民警直接管理要求奠定有力的警力保障和支持。

三是清晰職責權力。認真建立並不斷完善直接管理標準化制度體系,全面規範“三大現場”重點事項直接管理的標準、流程和要求,明確現場管理每個民警崗位的職責和工作規範,嚴格將直接管理的每個重點事項變成可操作、有要求的警務行為。嚴格釐清直接管理的權力邊界,明確監區、分監區和包組民警各自的權力範疇,建立權力清單,嚴格明確民警必須親力親為的事項,推進民警嚴格依規履行好直接管理責任。

四是強化警務督察。建立由紀委和政治處人員組成的警務督察小組,採取現場檢查、視頻檢查、突擊檢查、夜間檢查等形式,對民警落實直接管理責任進行常態化、不定時、無規律的監督檢查。建立檢查登記和通報制度,對落實直接管理責任不力的行為及時進行通報並記錄在案,與民警評先選優、晉升職務等相掛鉤,激勵和促進民警嚴格履行直接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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