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监狱深化民警直接管理

锡林浩特监狱着眼夯实底线安全为治本安全打基础、蓄长劲的实际需要,牢牢抓住民警落实直接管理责任这一核心制度,不断从思想认识、警力保障、责任规范、警务督查等方面,推进民警直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力掌控安全稳定工作的主动权。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监狱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和学习时机,坚持不懈地对民警进行落实直接管理责任的学习教育,教育民警充分认清落实直接管理是《监狱法》赋予的神圣责任,是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管理不到位、管理权力分化,实现教育改造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深刻认识到落实直接管理是监狱实现安全稳定、长治久安目标,须臾不可离开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不断强化敬畏直接管理责任、落实直接管理责任的思想意识,推进民警履行直接管理责任向纵深发展。

二是强化警力保障。为确保监区有较为充足的警力落实民警直接管理责任,监狱认真落实监狱局关于民警一日值班执勤不超过12小时的规定,科学建立监区领导、现场民警和管教民警值班执勤模式,实现警力在位率最大化。认真落实监狱局“千人下监区”行动,按照常态化的要求,分批次安排机关民警下监区代职,使监区民警和现场民警分别达到规定比率,为监区落实民警直接管理要求奠定有力的警力保障和支持。

三是清晰职责权力。认真建立并不断完善直接管理标准化制度体系,全面规范“三大现场”重点事项直接管理的标准、流程和要求,明确现场管理每个民警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规范,严格将直接管理的每个重点事项变成可操作、有要求的警务行为。严格厘清直接管理的权力边界,明确监区、分监区和包组民警各自的权力范畴,建立权力清单,严格明确民警必须亲力亲为的事项,推进民警严格依规履行好直接管理责任。

四是强化警务督察。建立由纪委和政治处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等形式,对民警落实直接管理责任进行常态化、不定时、无规律的监督检查。建立检查登记和通报制度,对落实直接管理责任不力的行为及时进行通报并记录在案,与民警评先选优、晋升职务等相挂钩,激励和促进民警严格履行直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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