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總督、提督、巡撫是什麼關係?誰的權利更大?

種業怪

看了一下前面幾位大佬的回答,感覺和自己心中所想的有一點區別。有些大佬說總督有兵權,巡撫沒有兵權,我認為是不太對的。

總督:一般而言管理數省的最高行政長官,兼管軍民要務。如果非要類比,可以用建國以後六大局的第一書記來類比(建國後中國分為六大局:中南局,西南局,華東局,華北局,東北局,西北局)。


巡撫: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也是兼管軍民要務,大概相當於現在的省長兼省委書記。

提督:武將官銜。清朝時期在各省有駐軍,有八旗軍和綠營軍(漢兵)。提督是一省綠營軍的最高軍事長官,大概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兼政委。


總督,巡撫並沒上下級關係,都是直屬於中央。提督要受到總督和巡撫的節制,但是總督和巡撫不能調動提督的兵馬。總督和巡撫都有軍事權,總督直屬部隊叫督標,巡撫的直屬部隊叫撫標,這兩支部隊不會提督節制,在軍機處同意的情況下,總督和巡撫可以直接調動這兩支部隊。

可以這樣理解,總督和巡撫的直屬部隊相當於武警部隊,提督的部隊則相當於現在的正規軍在某省的駐軍。


小鎮月明

要了解清代總督、巡撫、提督三者間的關係,及權力大小,就必須釐清這三者各自的品級和職權範圍。下面就根據《清朝續文獻通考》和《清朝通典》有關總督、巡撫和提督的品級、職掌的記述,來分析這三者的關係及權力大小。

根據《清朝續文獻通考》可知,清朝沿襲了明朝的制度,在各省設置總督,作為統轄一省或數省的封疆大吏。總督為正二品官員,凡加尚書銜者為從一品。總督對所轄省份的一切政務,無不綜理,是該管地方最高之軍政長官。不僅負責隨時考核所屬官吏,其文職道、府以下及武職副將以下之文武官員,也由總督奏請升調補署及免黜。

清朝的巡撫為從二品,凡加兵部侍郎銜者為正二品。巡撫也是按省設立的,是管理一省之封疆大吏,其地位僅次於總督。凡不設總督省份的巡撫,多加提督軍務銜,以節制本省各鎮總兵以下武職,併兼理糧餉事務。一般而言,總督統管軍事,巡撫總理民事。但在實際上,總督也綜理民事,而巡撫也有管理一省軍務之責。尤其是巡撫加提督銜,其權力與總督相當。

提督又稱提督軍務總兵官,清代初期制度規定,提督帶左右都督銜者為正一品,帶都督同知銜者為從一品,帶都督僉事署都督事者為正二品。乾隆十八年(1753)規定,提督為武職一品官,比巡撫高一級,與加尚書銜的總督官秩相同,為各省綠營兵之最高統率,管理一省之軍政,與督、撫並稱為封疆大吏。

綜上可知,清朝的總督、巡撫和提督,就品級而言相差不大,都是地方大員。然而就其職掌範圍而言,一般來說,總督大於巡撫,巡撫大於提督。


與書居

總督巡撫是文官,提督是武官。提督是一方指揮官,也稱軍門。如北洋海軍提督。

清襲明制,但這只是大的方面。明朝也有總督巡撫,但初期不是常設官,遇事則設,事畢而撤。後期有常設性,但也不是法定官職。明代皇帝沒有大清皇帝那麼大權力,很多事不是皇帝自己可以說了算的,需要有“祖制”(憲法)的根據。萬曆皇帝為什麼不敢立福王為太子,就是沒有缺乏“憲法”根據。馳遠了,即使到了明末,總督巡撫也非按照省區設立的,如馬士英是管皇陵的鳳陽總督。

清保留明代省一級的布政使司等“三司”機構,但又重疊設立了管一省的巡撫和管一生省數省的總督。這種設置,再加上八旗駐防兵,目的就是防止漢人造反。制度上,“三司”不是巡撫的屬官,巡撫也不是總督的屬官。“三司”(省長、省軍區司令和省高院檢察院長官)和巡撫、總督都直接向皇帝負責。總督是從一品或者正一品,而巡撫為正二品,“三司”則更低,所以從官職官銜看,總督大於巡撫,巡撫大於“三司”,外加總督、巡撫有考核官員之責,所以形成事實上的上下級關係,不過“三司”有權直接向皇帝遞奏章,彈劾總督或者巡撫, 不屬於以下犯上。

設總督巡撫地區 ,都是較為成熟的內地。但有的只設總督不設巡撫,如四川;有的則只設巡撫不設總督,如山東。在總督巡撫區外,大清設將軍管轄。如東北長期以來只設將軍,沒有總督巡撫,作為大清龍興之地,禁止漢人進入,所以有闖關東的說法。到了清末,龍興之地成了俄國人和日本人的天下了,才設總督巡撫。新疆等邊疆地區也不設總督巡撫,新疆有伊利將軍管轄,西藏則有駐紮臧大臣打理。

另外 駐防各地的八旗軍,也設將軍,如廣州將軍、杭州將軍、西安將軍等。八旗駐防兵不受總督巡撫節制,直接聽從大清皇帝的指揮。駐防兵的職責就是監視總督巡撫這些官是否會造反,他們是對內鎮壓的工具。所以林則徐以欽差身份,也無權指揮八旗駐防兵。鴉片戰爭也未見廣州將軍在幹什麼,八旗駐防兵為什麼未與英軍開戰,這就是答案。


飲馬湖邊

清承明制,總督和巡撫都是中央直派地方的封疆大吏,合稱“督撫”,是監督地方的中央大員。總督的轄區多的三個省,少的也有兩省,手握軍政大權,“上馬治軍,下馬治民”,既管軍,又管民,但無權干涉巡撫,還例兼 都察院右都御史銜,相當於還掛著現在的監察部長頭銜。

巡撫則只管一省,只管民政,不管軍事,例兼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銜,掛著相當於現在的監察副部長的頭銜。

提督則是武職,屬於地方的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軍區司令,只管軍事。

官銜上提督從一品,總督是正二品,巡撫是從二品,好像是提督官階最高,但實際上總督巡撫同時還兼兵部尚書,侍郎銜,是名義上的國防部長,副部長,所以總督權力最大,巡撫次之,提督最小,這也符合明清兩朝武官見了文官低半級的慣例。

若論權力大小倒也不能以官銜而論,曾有資料記載,道光年間,一陝西督糧道每年送給巡撫的節禮(也就是紅包孝敬費)是四次,每次一千三百兩,總共五千二百兩,送給總督的節禮是每年三次,每次一千兩,總共四千兩,總督比巡撫官銜高半級,好像權利更大,但實際上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全是巡撫說了算,是他們的頂頭上司,所以孝敬的多些,這樣看來,巡撫的權利又大於總督。


澹臺燭滅

1.首先看看他們的品級。總督一般為正二品,加尚書銜則為從一品,加大學士銜則為正一品。巡撫一般為從二品,加侍郎銜則為正二品,加提督銜則為從一品。提督一般為從一品。從品級上看,提督和總督相當,大於巡撫。但武官品級雖高,但實際上含金量比不上文官。因此,實際上總督品級高於提督和巡撫。巡撫則和提督相當。

這和當前的情況是一樣的,比如軍級幹部名義上相當於省部級,實際上遠低於省部級,最多相當於地方的廳級幹部。

2.其次看管轄範圍。總督一般管轄一到三省的地盤不等。巡撫一般只管一省,提督大多數管一省軍隊,或者是某一個方面的軍隊,如北洋水師提督,長江水師提督。從這裡看,總督明顯大於巡撫,巡撫和提督相當。

3.看權責。總督通常負責所轄區域的軍事,也兼管民事。巡撫全權負責一省的民事,也管刑事和其他。提督則負責所管範圍內的軍隊。從權責上看,總督和巡撫相當,只是巡撫權責更多些,總督管轄區域大一些。提督則相對權責要小一些,僅負責部隊建設和訓練。

4.三者並無上下級關係。也就是說互相併不隸屬,各有各的權力和責任,互相牽制,辦事需協商。這也就是權力制衡的意思了,是封建王朝一種約束地方,不使地方獨大的策略。到了晚清時期,一些制度慢慢演化,總督的權力邊界不斷擴展,權力越來越大,成為了正真正意義上的一把手,形成了尾大不掉之勢。


靜靜的水深深地流

大家好,史進士為您簡略回答:

總督,明清時期地方軍政大員,又稱總制、制臺、督憲。大明正統六年因用兵麓川(今雲南隴川西南)首次入銜。分專務和地方二類。專務總督有總督糧道、總督河道、總督漕運等。所轄以本身專務為主,兼理地方軍務。地方總督多因防邊及鎮壓叛亂而設,以所轄地區軍務為主。正統年至景泰年,總督多以具體事況臨時設置,非常設職位,至成化年才常設。

巡撫沿革大體與總督類似,最早職銜出於洪武二十四年懿文太子以巡撫職銜出巡陝西,永樂十九年朝廷分派26人分巡各省,產生巡撫制度,但均為非常設職銜。至宣德五年始常設此職位。初期僅為督辦糧餉、總理河道、整飭邊務、安撫流民等事物,後期亦偏重軍事。

總督與巡撫為文職官員。

提督,為武職官員,全程為提督軍務總兵官。

明代始設,非常設,多以地方總督、巡撫、鎮守總兵官加提督職銜。明提督因具體軍務而設,亦多非正式官名,至清代才改為常設官職,大體每省一名,主管全省綠營兵軍務。

請大家注意,總督、巡撫雖然都是做地方工作,但都為中央官員。明代地方三司使(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分理軍民政務為地方最高行政軍務長官;清代地方軍務由八旗駐防將軍及地方綠營提督管理,因此罷都指揮使司,由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地方,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雖然後期總督和巡撫為實際地方最高長官,但名義上總督和巡撫均為中央官員,不屬於地方行政體系。總督秩正二品,加兵部尚書銜,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則秩從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則為正二品;巡撫秩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則秩正二品。提督為從一品,品級不低於督撫,但明清成例以文治武,因此實際地位低於督撫。

至於說督撫的關係,或者說誰的權力更大,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大體上是一個在同一攤子事上的權力競爭關係。總督的品級高於巡撫,在名義上有總督節制巡撫之意,但巡撫並非總督之下屬,兩者互不統屬,管轄權限亦有重疊交叉。因此,與其說總督監督巡撫,不如說二者互相監督,兩者都屬中央高層官員,都有單獨奏事之權,都可以互相彈劾。主要比的還是誰後臺硬,誰和皇帝的關係更親近,皇帝更信任誰。

核心就一句話,哪個職位看是誰當。


史進士

先回答你的問題,再詳細的道來。

總督>巡撫>提督

總督在清朝屬於正二品,放在今天屬於副國級。【2省的省委書記】

巡撫在清朝屬於從二品,放在今天屬於正部級。【省委書記】

提督在清朝屬於從一品,放在今天屬於正國級。【省軍區司令員】


很多人看到我寫的這三種官職的品階之後,會認為提督>總督>巡撫,其實不是這樣,我們不要只看品階,要從這三個官職的權利範圍來劃分。

總督:簡單點說就是監管幾個省的大臣,行政,和軍政都參與管理,是名副其實的封疆大吏。在清朝全國有23個省,劃分了8個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閩浙總督、兩湖總督、陝甘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和雲貴總督。像我們熟知的李鴻章,曾國藩,張之洞,都掛了總督的官銜。

巡撫:巡撫和總督一樣,都是屬於封疆大吏。但是巡撫一般只管一個省的行政事物,其他省份的事情,還有軍事方面的事情,它是沒有權利管的。

提督:提督是一方軍事首領,一般都是由滿八旗大臣擔任,提督下面是總兵,負責各地方軍事調度,提督和總兵就是滿清統治者為了管理漢地省份,防止地方大員漢臣獨攬大權而設立的。

像我們經常在電視劇裡面聽到的九門提督,就相當於是北京軍區司令。


這三者關係其實不能簡單的用上下級來說,巡撫在智能上比總督要低一些,但是不是說巡撫就是總督的跟班了,這種級別的官員都是直接聽命於皇帝。

還有提督,放在今天只是一個省的司令員,按理說要比巡撫和提督官職都弱,但是提督和巡撫都是沒有資格直接命令提督的,提督的頂頭上司是將軍,將軍的級別那是正國級。

總的來說就是三者之間互相制約,互相權衡,到了這個級別,基本上就是都聽皇帝的。


陳正有話說

打個簡單點的比方吧,總督就好比是省委書記,巡撫就好比是省長,提督就好比是省軍區司令員。這樣一比較,誰的官大,誰的權大,就清楚了吧!

實際上呢,總督,巡撫這兩個職務都來自於明朝。在最初的時候,都屬於朝延的臨時派出機構,而不是地方職務。比如,西北有戰亂,朝延就派一個朝延大員為西北幾省的總督,好統一組織和統籌平亂,戰亂結束,這個總督的使命也就結束,一般繼續回京城當京官。巡撫也一樣,也是朝延派出的官員去調查處理或整治某一方面事情的,一般完成了也就撤回了,大概類似於現在的中央巡視組的組長。

發展到後來,由於總督和巡撫的權力很大,慢慢就成了當地的實際意義上的領導,也不再撤回,成為了常設機構和官職。

總督通常管幾個省的範圍,而且能管搳當地的軍隊。巡撫則一般只管一個省,且管不了軍隊。

但總督和巡撫因為原來都是中央派下來的,因此都具有直接向中央政府上奏和舉薦官員的權利,所以兩者之間的關係又比較微妙。強勢的巡撫不一定賣總督的賬,甚至敢分庭抗禮。


熙熙天下

個人感覺還是九門提督的權利更大吧,他相當於司法部了,不是有一個兩廣總督嗎,權利不是大到可以管轄廣東廣西兩西嗎,還有個川陝總督就是管理四川和陝西的!巡撫差不多就是現在的市長差不多了…



演員任濤

清朝的總督與巡撫是同級的。清初總督只是臨時委派主管軍事,鑑於當時對漢人的防範,總督自有清以來大部分是由滿清貴族擔任。後這個官職成為了長設,全國設十三個總督,有的是一個省設一個總督,有的則是兩到三個省設一個總督,總督可署理巡撫。每個省設一個巡撫,主管一省的行政,但沒有兵權。因此可以看出總督與巡撫雖為同級,都是一二品的大員,但由於總督是主管軍事,行政的,而且是朝廷的親信,權利要比巡撫大。當然兩者也有相互制約的需要。至於提督,又稱軍門,是一省的軍事長官,大多為武將正一品,但由於文官要比武官地位高,因此提督是巡撫的下屬,巡撫卻無任命調動的權利,而只有管理和監督的權利,總督對提督是有任命罷免的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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