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孩身無分文,徒步去找千里之外的媽媽,差點成流浪兒

思思是一位留守兒童,在她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爸爸媽媽就出遠門打工了,把她留在大伯大媽家,讓大伯大媽幫忙照顧,這一照顧就照顧了五六年。

思思上三年級的時候就住校了,一個星期回家一次,大伯大媽對她也挺好的。在她上六年級的時候,一天上午,上課時老師批評了她幾句,她覺得委屈,中午放學後,她就出了校門,下午也沒有回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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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她想去找爸爸媽媽,可是她連爸爸媽媽的手機號都不記得,只知道爸爸媽媽在哪個省哪個市,身無分文,也沒有手機,她就決定一個人去找爸爸媽媽。“初生牛犢不怕虎”,說的就是這樣的人吧!

她上學是在一個小鎮上,想去找爸媽,至少要先坐客車到市裡,然後再從市裡坐火車到他爸媽所在的城市,她也是這樣想的。從鎮上到市裡有100多里地,但是,她身上沒有錢,她就只能跟著客車走,從本鎮到市裡的客車很多,半小時就能見到一輛,而且她以前聽大人說過,一直走直路不拐彎,就能到市裡。她就沿著客車的路線一直走,走到天黑都還沒有到市裡。

天黑了,在荒郊野外的,沒有吃的也沒有喝的,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走了半天路,又累又餓又渴,一個12歲的小女孩,天不怕地不怕,在路邊的一塊麥地旁,喝了幾口水溝裡的水,拔了一種草根充飢,然後,隨便扒拉個地方,倒在上面就睡著了。幸好當時天氣很熱,要不然,在荒郊野外睡一晚,肯定凍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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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思思睡醒了以後,接著往前走,今天長了個記性,她走到有房子的地方,去找人家要了幾個饅頭,要了一點水,裝在方便袋裡,白天一天都沒有餓著、渴著。不停的走,走累了就在路邊歇歇,歇好了,再接著走,第二天晚上,還沒走到市裡,又在野外露宿了一晚。連老天都在幫她,沒有下雨,要不然,真不知道這樣的一個小女孩,要怎麼樣在野外度過一個下雨的夜晚。

越往前走,越靠近市裡,第三天,對思思來說,已經很好過了,因為,靠近市裡了,人越來越多了,她可以很輕易的向別人要點吃的、喝的,也可以問一下路。進了市區,再想跟著客車已經很難了,因為市裡的車太多,路口太多,客車在前面轉了路口,她也不知道,以至於進了市區沒多久,她就跟丟了,再也見不到一輛本鎮上的客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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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一路走一路問,問別人火車站在哪兒,在第三天的晚上,她走到了火車站,她以為到了火車站,離她爸媽就更近一點了,她只要坐上火車,下了火車,就可以見到她爸媽了。

然而,想象總是美好的,現實情況是,她到了火車站的時候,已經是蓬頭垢面了,活脫脫一個小乞丐,身上一分錢都沒有,吃的、喝的,不是找別人要的,就要在路邊垃圾桶裡撿的,衣服都被荒草地裡的亂樹枝劃破了。

走到售票大廳,想去買票卻沒有錢,就那樣,她在火車站呆了三天,不知道她這三天是怎麼過的,如果說前三天很累很苦,最起碼還有追求的方向:只要走到市裡就好了,走到市裡離爸媽就更近一點了。而在火車站的三天,她認為她離爸媽的距離就是一張火車票,而這張火車票卻不是她能弄到的,即使知道了這點,她也不願意回去,一直在火車站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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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家裡的人接到學校的消息,都快要急瘋了,家裡人發動全村的人幫忙找孩子,她爸媽也從外地回來找她,找了幾天都找不到,哭得像個淚人似的。

最後還是聽人說:火車站附近有個女孩十一二歲左右,像個流浪兒,在火車站呆的有三天了。爸媽趕到後,看到孩子那模樣,心都碎了。孩子出來五六天,一口像樣的吃的都沒有,聽孩子說了這幾天的遭遇,她爸媽一邊生氣,一邊慶幸:還好孩子沒有出事,沒有遇到惡人,遇到的都是好心人。

事情雖然發生在六年前,但是,每每想起這件事,就讓人後怕,一個12歲的孩子,身無分文,在外呆五六天,這得有多幸運才能安全無事呀!還有那麼多比她還小的孩子,獨自出去找父母,結果都出了事。

父母掙再多的錢,也彌補不了孩子親情的缺失、教育的缺失,如果可以,就把孩子帶在身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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