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5月25日起,新疆交警严查酒驾醉驾毒驾不放松!

伴随夏季的到来,

酒驾、醉驾肇事交通事故

又进入多发季节。

5月25日开始到7月15日,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区集中开展

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注意了!5月25日起,新疆交警严查酒驾醉驾毒驾不放松!

司机朋友们注意啦,

对于醉驾酒驾毒驾,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特别是世界杯足球赛期间,

警察蜀黍将在重点时段、路段开展严查!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突出整治重点,以城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以及涉酒涉毒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为重点区域,以夜间特别是上合组织青岛峰会、世界杯足球赛期间为重点时段,实行“3+N”整治,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要严管严查严治,加大警力投入,城乡统筹、高地联动、警队联勤,织严织密整治网络,做到城市、县乡、高速整治同开展、全覆盖、无盲区。组织执法机动队,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机动灵活开展整治。按照“重嫌必检”原则,对酒驾醉驾嫌疑人同步进行毒驾筛查。

要精准查缉布控,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分析研判,掌握本地酒驾醉驾毒驾人员出行时间、路线等规律,及时、高效、精准布控查缉。

要实施联动惩戒,对查处的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开公示,并推送“信用中国”网,实施联合惩戒。

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齐配强执勤执法装备,规范设置执法检查站点,科学实施检查,做好安全防护,避免造成交通拥堵,严防发生民警辅警伤亡事故。对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的案件,要依法、规范、快速处置,严厉打击。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接受社会监督。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酒驾醉驾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专项整治期间 警惕朋友圈谣言

只要到了交警部门专项整治期间,朋友圈里的各种“通知”就会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出来。“通知:大检查从明天开始,城内所有不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一律开罚单,交警大队明天开始抓摩托车无证驾驶,抓住直接拘留”、“本次行动为全国交警集中查处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不系安全带罚款五十元,副驾驶同样。开车打电话扣二分罚款一百元。麻烦各位通知下去。”……

这些所谓的“通知”虽然和整治相挂钩,并且看起来有板有眼,但实际上却未必真实可信。

以此次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全区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为例,常见的朋友圈“通知”中,就会经常出现类似“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六个月,五年内不得考证”的字眼,而实际上,“酒驾”的处理并非千篇一律。

所谓的酒驾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由此可见,这些并非出自权威部门的“通知”并不是完全正确的。交警部门表示,除了酒驾之外,还有一些类似于“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200元。”、“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200元。”这样的处罚,也都属于谣传。而这些开车中的不文明驾驶习惯,相应处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都有明确规定。

因此,对于诸如此类在朋友圈传播的“通知”,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及驾驶员,不可轻信,更别想着根据“通知”提及的时间来躲避检查。正确的做法是应该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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