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之特别规定1:集体合同

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特别规定”这一章,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

1.集体合同的定义

所谓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之特别规定1:集体合同

目前,在我们国家,集体合同还正在发展之中,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其实也是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很好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就是说,我们国家过分注重了个人劳动合同,而忽视了集体合同。

看一个企业的劳动者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很好的维护,重要的一点是要看企业的全体劳动者是不是跟企业建立了一种良好的集体劳动合同关系。我个人认为,如果劳动者与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集体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对劳动者维护权益来说,远远比建立个人劳动关系重要得多。在集体合同里,我们会看到,合同双方不再是一个单个的员工和一个庞大的企业,而是用人单位和工会(或职工代表)之间形成的一种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法之特别规定1:集体合同

2.集体合同的签署

如何签署集体合同呢?

一般而言,集体合同的签订都必须经过以下程序:一是制定集体合同草案;二是审议;三是签字;四是登记备案;五是公布。

(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

(2)审议。将集体合同草案文本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时,由企业经营者和工会主席分别就协议草案的产生过程、依据及涉及的主要内容作说明,然后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对协议草案文本进行讨论,作出审议决定。

(3)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

劳动合同法之特别规定1:集体合同

(4)登记备案。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将集体合同的文本及其各部分附件一式三份提请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劳动行政部门有审查集体合同内容是否合法的责任,如果发现集体合同中的项目与条款有违法、失实等情况,可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让企业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正。如果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没有提出意见,集体合同就会发生法律效力,企业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均应履行集体合同。

(5)公布。集体合同一经生效,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便于职工履行。

集体合同更多地反映了企业内部职工的群体利益,集体合同里约定的内容,主要是职工权益,而不是职工义务,更多的是企业的义务,而不是企业的权利。所以说,集体合同对保护企业职工的整体利益是大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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