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也未必注意到的明鈔本《水經注》

胡適也未必注意到的明鈔本《水經注》

▲陳藏明鈔本《水經注》書影(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導讀】清代著名藏書家常熟陳揆(字子準)舊藏明鈔本《水經注》,是現存於世的五部卷帙完整的明代民間鈔本之一。其餘四部為:常熟瞿鏞舊藏明鈔本、松江韓應陛舊藏明鈔本、歸安陸心源舊藏馮舒所校明鈔本及海鹽朱希祖舊藏明鈔本。除馮校明鈔本現藏日本靜嘉堂文庫外,其餘四部皆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與另外四部明鈔本不同,學界對陳藏明鈔本的流傳收藏情況瞭解得極為有限。胡適先生晚年曾治《水經注》二十餘年,所閱《水經注》各種版本可謂無數,並撰寫了百餘萬字《水經注》方面的研究著述,其中對明鈔本的問題也多有論及,但令人驚奇的是,他對陳藏明鈔本竟未著一字,想見他生前應該是不知有此鈔本的。僅此一例,即可窺陳藏明鈔本的鮮為人知。

五部卷帙完整的《水經注》明代民間鈔本

北魏酈道元撰寫的《水經注》,是我國古代以水道為綱記載區域地理信息最為著名的典籍。它以西漢王朝的版圖為基礎(若干地區兼及域外),對許多重要河流及其流域進行綜合性的描述,所涉及的內容包括自然地理與人文地理兩大部分。全書共有四十卷,三十餘萬字,是酈道元在為官戎馬之暇,利用他所蒐集到的各種地方文獻與他的部分實地考察所得而撰就的一部“宇宙未有之奇書”(劉獻廷《廣陽雜記》卷四)。其後雖然有明末黃宗羲《今水經》、清齊召南《水道提綱》等類似的著述出現,但其價值都無法與《水經注》相提並論。在我國古代記載河流水道的著述中,《水經注》一直是“不可無一,不容有二”(沈德潛《沈炳巽〈水經注集釋訂訛〉序》)的傑作。

《水經注》成書後的五百多年間,靠寫(鈔)本得以流傳,最早見於官方記載的是《隋書·經籍志》。在隋至北宋的一些類書(如隋代的《北堂書鈔》、唐代的《初學記》、北宋的《太平御覽》)與地理總志(如唐代的《元和郡縣圖志》、北宋的《太平寰宇記》)中,可以見到《水經注》被徵引的文字。至北宋景佑年間(1034-1038),原本四十卷的《水經注》出現了散佚,僅存三十五卷(後復析分為四十卷)。

在雕版印刷出現之後,《水經注》也有刊刻本流行。迄今已知最早的刻本,是北宋中期的成都府學宮刊本。而現存最早的刻本,則是人們習稱的“殘宋本”(今藏中國國家圖書館),大約刊於南宋初期,僅存十一卷半(沒有一葉是完整的),字數尚不及全書的三分之一。

降至明代,在《水經注》版本流傳方面形成了兩大系統:古本系統與今本系統。所謂古本,即刊刻、鈔寫時以保留宋本(或影宋本)原貌為準則,即使底本有明顯訛誤,亦不作改動,尚不涉及校勘研究的版本。除前述“殘宋本”外,明代官鈔《永樂大典》本《水經注》及諸明代民間鈔本《水經注》即屬古本系統。所謂今本,即已經對底本進行研究、校改的版本。自明代最早的刊刻本《水經注》黃省曾刊本以降的諸明、清刻本,皆屬今本系統。現在我們一般讀到的通行本《水經注》,也都可歸入今本系統之中。

此次刊印的這部明鈔本《水經注》,是現存於世的五部卷帙完整的明代民間鈔本之一(今天津圖書館尚藏有一部明練湖書院鈔本的殘本),屬古本系統之列。因為曾是清代著名藏書家常熟陳揆(字子準)舊藏,故簡稱為陳藏明鈔本。其餘四部為:常熟瞿鏞舊藏明鈔本(瞿藏明鈔本)、松江韓應陛舊藏明鈔本(韓藏明鈔本)、歸安陸心源舊藏馮舒(字己蒼)所校明鈔本(馮校明鈔本)及海鹽朱希祖舊藏明鈔本(朱藏明鈔本)。這五部明鈔本,除馮校明鈔本現藏日本靜嘉堂文庫外,其餘四部皆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

重新認識陳藏明鈔本

與另外四部明鈔本不同,學界對陳藏明鈔本的流傳收藏情況瞭解得極為有限。胡適先生晚年曾治《水經注》二十餘年,所閱《水經注》各種版本可謂無數,並撰寫了百餘萬字《水經注》方面的研究著述,其中對明鈔本的問題也多有論及,但令人驚奇的是,他對陳藏明鈔本竟未著一字,想見他生前應該是不知有此鈔本的。僅此一例,即可窺陳藏明鈔本的鮮為人知。不過,倘若仔細察看這部明鈔本上保留的藏書印章與校語,並結合歷史上相關學者校讀《水經注》的情況,不僅可以大體勾勒出陳藏明鈔本的流傳軌跡,甚至還會有一個意想不到的發現,讓我們確認一個過去大家都以為亡佚的《水經注》版本,進而重新認識這部陳藏明鈔本的面目與其本身具有的價值。

胡適也未必注意到的明鈔本《水經注》

▲《胡適手稿》(吉林文史出版社,2014年)書影

在陳藏明鈔本上,除了陳揆的“稽瑞樓”藏書章外,還可以看到“何壽仁印”“吳郡沈文”“辨之印”“文端公遺書”“翁同龢印”“翁斌孫印”等收藏印章。由這些印章在書中的所鈐位置,可以先大致梳理出這一明鈔本的流傳與收藏線索:在明代先由何壽仁(其人未詳,行跡待考)收藏,嘉靖年間歸吳縣藏書家沈與文(字辨之)。清代嘉慶年間為陳揆家藏;陳氏歿後,應當為同鄉好友翁心存購得(潘祖蔭《陳揆〈稽瑞樓書目〉序》中曾提及翁心存曾在陳氏身後得其部分藏書),再經翁同龢(心存之子)、翁斌孫(同龢兄同書之孫)之手,最終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當由翁之熹(斌孫之子)捐贈給當時的北京圖書館。此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部鈔本書尾的一則袁廷壽跋語。由這則跋語所透出的信息,可以使上述大致復原的流傳與收藏線索在沈與文與陳揆之間再補上重要的一環。

袁廷壽(又名廷檮,字又愷,又字壽階,號五硯樓主人),清吳縣人,與黃丕烈(字紹武,號蕘圃、蕘夫,又號復翁)、周錫瓚(字仲漣,號香巖,又號漪塘,別號香巖居士)、顧之逵(字抱衝)並稱乾嘉間吳中“藏書四友”。在陳藏明鈔本書尾,袁氏跋曰:“嘉慶乙丑九月借校,因正錯簡脫失。廷壽。”並鈐“袁又愷借校過”章,可見此則跋語字跡當為袁氏親筆而非過錄無疑。而同在乙

醜九月,袁氏從顧廣圻(字千里,號澗蘋)處獲得一部孫潛(字潛夫)校《水經注箋》本(今僅存十六卷,藏於中國國家圖書館),然後又借得顧之逵小讀書堆所藏影宋鈔本《水經注》,不僅將其中的文字有異處過錄到孫潛校本之上,而且還將這部影宋鈔本的書尾跋語依式手模下來(傅增湘《藏園群書經眼錄》卷五《史部三》“《水經注箋》四十卷”條)。而此跋語,之前僅見於錢曾《讀書敏求記》一書之中,且文字多有脫漏,加之顧之逵所藏的影宋鈔本《水經注》此後下落不明,因而包括胡適先生在內的學者對袁廷壽手模的那則影宋鈔本的跋語愈發看重,並以為是僅存於世的能反映宋刊《水經注》原跋語的完整過錄。

然而,在此次影印的這部陳藏明鈔本中,令人驚喜地發現,恰恰在書尾處有與袁氏手模相同行款與文字的那則跋語。非但如此,細察袁氏在孫潛校本上所註明的版本行款信息與錯簡脫漏以及過錄的異文,等等,無不與這部明鈔本一一契合。凡此數端並結合前述,足可印證這部陳藏明鈔本即是大家皆以為久已亡佚的顧之逵所藏影宋鈔本《水經注》。顧之逵為顧廣圻從兄,他的這部明鈔本,除袁氏提及並錄異文外,黃丕烈在錢曾《讀書敏求記》之《水經注》條目下也曾記錄過,並且用來校訂錢曾所錄陸孟鳧所藏《水經注》的跋語,所補文字與袁氏錄文同(參見管庭芬、章鈺《讀書敏求記校證》卷二之下“酈道元注水經四十卷”條所引)。此後,顧之逵收藏的這部影宋明鈔本《水經注》便無人再提。現在看來,顧氏歿後,這部明鈔本可能即歸入陳揆稽瑞樓。迄今為止,之所以鮮有學者將陳藏明鈔本與袁校所用顧氏影宋鈔本聯繫起來,可能一則此書深藏陳氏、翁氏家中,得見者少;二則此書之上並未鈐有顧氏的任何藏書印章,如果只是做一般的整理著錄,自然難以發現二者之間的內在關係並定為一書。

陳藏明鈔本的價值和缺憾

在揭櫫了陳藏明鈔本的真正身世之後,再來看看這部影宋鈔本的自身版本情況。

陳藏明鈔本共十二冊,半葉十一行,行二十字(間或二十一字),無格。經文頂頭,注低一字。書前有酈道元序文之半,所闕之字(當為半葉二百二十字)起止、行款皆同瞿藏明鈔本。每卷首題“桑欽撰,酈道元注”。從陳藏明鈔本行款與文字內容上來看,當為宋刊本的影鈔本。又,書中有些篇目中的“桓”字有缺末筆避諱的現象,推測此鈔本的祖本當是南宋翻元佑二年(1087)的一部刻本。

胡適也未必注意到的明鈔本《水經注》

▲《水經注》卷十九(局部)殘宋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上圖)與陳藏明鈔本文字行款對照

綜合來看,陳藏明鈔本主要有以下的研究價值。其一,可補殘宋本之缺。由於殘宋本殘缺太甚,無法充分利用。而陳藏明鈔本不僅在行款上,與殘宋本相同,甚至每葉每行的字數也都與殘宋本一致(偶會出現每行相差一字)。倘以陳藏明鈔本做底本,並結合其他古本系統的《水經注》版本,來補殘宋本殘缺的每葉每行的文字,最終應可大致恢復南宋刊本《水經注》的面貌。其二,書尾保留的宋刊《水經注》跋語,彌足珍貴。這則跋語即是北宋元佑二年成都官刻本的後記與題名的全文轉錄,從中可以對《水經注》在元佑初刻前後的歷史有更加清晰的瞭解,後來的《水經注》刊本皆出自元佑二年的成都府官刻本應無疑義。其三,可以明瞭明刊《水經注》存在的錯簡緣由。陳藏明鈔本在文字上與明代第一部刊本《水經注》黃省曾本頗多相同,所存在的錯簡也頗為一致,推斷黃本所用的底本與陳藏明鈔本為同一祖本。在卷一《河水一》,黃本有一處錯簡與陳藏明鈔本相同,而從陳藏明鈔本可以清楚地看到,這處錯簡的文字為完整的前後兩葉。換言之,這處錯簡應是在鈔完裝訂成冊時,將這兩葉前後錯排誤裝所致。從現存明鈔本《水經注》每葉皆無葉碼標註的特點來看,這種情況極易發生。

當然,作為《水經注》的古本之一,陳藏明鈔本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憾,除上面提及的錯簡問題外,還存在文字脫漏(如卷十八《渭水中》酈注“長安人劉終於崩”下,脫“所得白玉方一尺”至“餘謂崔駰皇覽”四百多字的一整葉)、訛誤(如卷十七《渭水上》酈注“又東與大弁州水出西山二源合注東歷大弁川”中,“大弁州水”當為“大弁川水”之訛)等方面的問題。這是在利用這部明鈔本進行《水經注》文本研究時需要特別注意的。

最後,再對陳藏明鈔本目前的著錄信息略贅數語。在《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第二冊《史部》中,陳藏明鈔本著錄為:“何焯、顧廣圻校,袁廷檮校並跋”。其中的“袁廷檮校並跋”自然沒有疑義。但“何焯、顧廣圻校”的表述,則恐怕不夠準確。遍覽陳藏明鈔本,可以看到只是大致有三種批校正文的筆跡,且從批校內容上看,校者應是以明朱謀《水經注箋》的文字來進行比對的,並不能直接證實乃何、顧二人所為。目前已知的何焯校本《水經注》真跡(今藏臺灣“國家圖書館”),是批校在一部《水經注箋》上的。以其中的文字與陳藏明鈔本的校語對比,不難發現內容、筆跡皆不相同。整理者之所以認為陳藏明鈔本中有何焯校語,可能與其中卷二《河水二》有“‘津逮’歸太僕家抄本、趙清常校本皆作‘津達’”一句批校有關。然相似的校語,何氏在《水經注箋》上的親筆則為:“‘逮’歸太僕家鈔本、趙清常校本皆作‘造’”(趙一清《水經注釋》中引何氏此句相同)。二者表述的文字有異。非但如此,其實何氏的親筆校語是有誤的,所校的文字實際上應是陳藏明鈔本校語中的表述“津達”而不是“津造”。由此似可推斷如果何氏此處不是筆誤,即很可能是並未親見過屬於古本系統的歸太僕(即歸有光)家鈔本與趙清常(即趙琦美)校本的《水經注》。換言之,何氏此處很可能亦是過錄的他人版本中的校語。至於“顧廣圻校”的著錄,則應與陳藏明鈔本卷十八《渭水中》的一句校語“中脫一葉”下小字署“千里”二字有關。“千里”此處指“顧廣圻”自然無誤,但從此四字校語的筆跡來看,並不像顧氏的親筆。更況且倘若此處是顧氏的親校,也無需要綴上“千里”二字。相反,這種校語下署名的情況,恰為清人過錄他人校語的通例。據上分析,即使陳藏明鈔本中的一些校語內容可視為與何、顧二人有關的話,也只能是他人的過錄,而不應斷為二人的親筆。

要之,陳藏明鈔本是一部十分珍貴的《水經注》版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此次將其列入《國學基本典籍叢刊》影印出版,實在是一次嘉惠學林之舉,相信對《水經注》的研究一定會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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