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处罚7家拒不整改卫生室

5月23日,湖南省新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对7家未建立药品采购台账又拒不限期整改的卫生室,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新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在对全县“小诊所”进行专项整治时,发现辖区有7家村级卫生室未建立药品采购台账,没有如实记载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生产厂商、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等内容。执法人员当场向这7家卫生室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7日内改正。限期整改期满后,新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再次对这7家卫生室进行检查。发现这7家卫生室仍未建立药品采购台账。新田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这7家卫生室进行了行政处罚。( 黄绍辉、杜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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