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這些人被點名!

今天(5月23日),《中國紀檢監察報》發文《剷平“山頭”揚正氣》,對一些幹部存在的“宗派主義、山頭主義”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文中指出,這種現象“是一部分人為了個人私利而結成利益集團,一切以集團利益為出發點的思想和行為,它在今天最突出的表現在於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

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這些人被點名!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早在2014年11月,《人民日報》就曾發文《“團團夥夥”壞了政治規矩》,其中講到:“團團夥夥是封建人身依附關係和江湖幫派文化的產物,一些人卻樂此不疲。他們把權力當私產,大搞選邊站隊、親疏遠近;謀人不謀事,整天琢磨拉關係、套近乎、抱大腿”。

在《中國紀檢監察報》的上述文章裡,提到了一些落馬官員的違紀情況。比如,甘肅省蘭州市委原副秘書長金晉哲是已落馬的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的“心腹”。據瞭解,金晉哲要求年輕幹部忠於虞海燕和自己,並按每個人的忠誠度區分使用。

金晉哲在2017年6月被雙開,後來他懺悔道:“我這麼多年走過的歷程,都是圍繞虞海燕。他對我提拔重用,我對他感恩戴德,並把對他個人的忠誠凌駕於對組織的忠誠之上。”

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這些人被點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月19日,《中國紀檢監察報》曾發文《做黨的好乾部莫當誰的“家臣”》,其中也提到了上述問題。中紀委機關報對這種現象的批評是非常嚴厲的:“像虞、金二人搞的人身依附、團團夥夥這一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扭曲選人用人的原則和風氣,嚴重擾亂一地的政治生活,嚴重破壞一方的政治生態”。

虞海燕也曾在電視片《巡視利劍》中“現身說法”。“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虞海燕對巡視工作曾有僥倖心理,但也知道躲不過巡視組的火眼金睛。他曾說:“做賊心虛,你不是一個正常的(心態)。咱說實話,你考試,你正常的考試,你都慌得很,那你何況你這是個不正常的事情,那你不更慌嗎?”

與此同時,還要看到,決不允許一些人把所謂的“江湖文化”帶入政治工作裡。一些地方幹部本來應該起到帶頭模範作用,若不能嚴格按照黨紀國法做事,就會對本系統內的工作風氣帶來很壞的影響。比如,《中國紀檢監察報》這篇文章提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謝暉任自治區監獄管理局一把手的兩年多時間裡,原本應該在政治上發揮‘頭雁效應’,可他卻走了岔路,不講政治、不守規矩,造成自治區勞教、監獄系統內‘山頭’林立、拉幫結派”。

《剷平“山頭”揚正氣》這篇文章還提到:一些“蠅貪”也學“梁山好漢”私佔“山頭”,為謀取非法利益“拉幫結派”。

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這些人被點名!

比如,2010年至2016年,湖南省慈利縣移民開發局前後三任局黨支部書記前“腐”後繼,班子成員上陣操作,以單位名義集體套取並私分移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180餘萬元;江蘇省南通市下轄如東縣掘港街道餘蕩村黨總支書記管建兵等13名村幹部騙取國家徵地補償款,中飽私囊;南通市通州區十總鎮新雁村8名村幹部套取各類補助款……基層腐敗問題不容小視。“蒼蠅”對群眾的危害,以及對黨和政府公信力的影響是巨大的。

其實,黨紀中早有規定: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一些幹部無視黨紀規範,觸碰了底線,就一定會受到嚴肅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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