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現真凶(傳奇故事)

明末年間的一天早上,廣西興安縣翠香閣的老闆娘馮氏火急火燎地跑來縣衙報案,說翠香閣的梅香姑娘不見了。翠香閣原本是一家倡寮,黃忠義當上縣太爺後將翠香閣改成了繡花房,妓女們也都從良做了繡花女。黃忠義問馮氏可動過她的房間,馮氏搖搖頭。

就在黃忠義計劃去翠香閣查案之際,又有人來報案,說在荒地裡發現一具女屍。黃忠義忙領著馮氏、仵作、衙役趕到荒地,馮氏一看說死者正是梅香。仵作細心驗過屍身後說:“屍身頸部有顯著掐痕,屬窒息逝世。死者衣衫不整,指甲縫內滿是血,遭受過強姦。”黃忠義邊聽邊勘驗現場,遽然發現地上只有男人的足跡,所以他猜想兇手必定是把梅香姦殺後將屍身搬運至此,而梅香用手抓破了兇手的身體。

接著,黃忠義隨馮氏去了翠香閣。一進梅香的房間,他就看到了床上雜亂的被褥和地上的足跡。通過驗證,此足跡與荒地裡的足跡系出一人。此外,黃忠義還看到床上有一顆男人衣服上的扣子,但他並沒有張揚。黃忠義把翠香閣裡的人都叫到跟前,問梅香被害那晚可曾有人聽見動靜,世人都說沒聽見。可梅香指甲縫裡的血和床上的扣子清楚顯現兇手在行兇時,梅香曾激烈抵擋,怎會聽不到?難道兇手殺人姦屍?

“梅香生前可曾與他人結怨?”黃忠義問馮氏。馮氏想了想說前幾日縣裡的流氓黃四曾趁酒意調戲梅香,被翠香閣的家丁張三趕開。黃四還揚言就算是死了也要得到梅香。黃忠義遂命人把黃四拘到縣衙,自己隨後也趕回縣衙。

一見黃四,黃忠義立刻振奮起來,問他臉上的抓痕是哪來的,黃四說是他家娘子抓的。黃忠義命人拘來黃四的老婆,可黃四老婆說她都好幾天沒見黃四了,不是她抓的。見黃四不說實話,黃忠義叮嚀衙役開打。黃四忙改了口,說昨日他喝了花酒,正在小巷子裡走,俄然竄出個人,抓了他一把就跑了。黃忠義問他是否有證據,黃四說巷子口賣雞的王老漢看見了。王老漢到大堂後說的確如此,還說那人個子不高,稍顯肥壯。見黃四所說不假,黃忠義將黃四教訓一番後便放了,但案件仍然沒有條理。

這時,有一位老者走上前來,說這讀書人是城南村的孝子李秀才,其母身患哮喘多年,近來病況加劇,李秀才是給他母親拿藥的,沒想到在這裡吊死了。聽了這話,黃忠義愈加琢磨不透了:他既是個孝子,怎可能為一個女子而置母親的生死於不管暱?就在這時,仵作趕來了,驗完屍後說是有人先用繩子將李秀才勒死,然後又把他吊在這裡的。黃忠義覺得李秀才必定與梅香有糾葛。所以叮嚀把馮氏找來。

馮氏趕來後說:“李秀才曾和梅香有過約好,李秀才兩年之內若能籌銀百兩替梅香贖身,她便嫁給他。可時過兩年,並無李秀才半點音訊,梅香苦等他不來,灰心喪氣之下便容許了嫁給別家令郎。怎料李秀才傳聞後找上門來,要我滿足他們。可我現已收了別家的聘禮,只好讓張三將他趕開。”

到這時,黃忠義仍是沒有條理,便帶領世人往回趕。途中,馮氏不小心跌倒,喊道:“張山,快把我扶起來!”一個高個漢子忙把她扶了起來。

夜裡,黃忠義翻來覆去。遽然,他發現一個疑點:黃四和李秀才去翠香閣鬧事,都是被張三趕開的,而今日馮氏跌倒喊的卻是張山。黃忠義越想越睡不著,便爬起來,叫上衙役,直奔翠香閣。通過問詢,黃忠義得知張山是張三的表弟,這兩日張三病了,張山替他頂班。張三早不患病、晚不患病,偏偏在梅香被害後患病,難道張三……想到這裡,黃忠義命衙役把張三帶到縣衙,涉案人等也一同被帶去。

在回縣衙的路上,黃忠義仍在思考著案件:李秀才穿的衣服顯著短些、肥些,王老漢也說抓傷黃四的人個子不高、微胖,那張遺書筆跡潦草,一個秀才哪能寫出那樣的字,必定有人陷害黃四和李秀才,而此人必定是翠香閣的人,知道梅香與兩人之間的聯繫……

涉案之人全都帶來後,黃忠義眼睛一亮:張三個子不高,稍顯肥壯,目光流離,“來人,脫掉他的衣服!”黃忠義喝道。衙役扒開張三的衣服後,一道道結著痂的血痕登時呈現在世人眼前。黃忠義猛地一拍驚堂木,令他招出殺人通過。但張三抵死不認。

黃忠義命衙役把穿在李秀才身上的那件衣服穿到了張三身上,正合適;又把掉在梅香床上的那個釦子拿來,正是那件衣服上掉下的;將李秀才身上的遺書和張三從前寫過的字作比較,筆跡徹底相符;黃四、李老漢也指認了張三;馮氏看了看衣服,說這衣服是她半年前買給張三的。

張三見再也無法狡賴,只好招了。本來張三前天喝醉後見梅香房間的窗子沒有關牢,就生了淫念,爬進她的房間。梅香吵醒,誓死不從。張三怕她把人喊來,便掐住了她的脖子,把她掐身後強姦了她。張三把梅香的屍身扔到荒地後,怕官府查到他身上,便把與梅香有糾葛的黃四的臉抓破,讓他引起官府的留意。見黃忠義沒受騙,他又想起一向深愛梅香的李秀才,嫁禍於李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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