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產權證加上配偶的名字算共有的嗎,有何法律依據?

律師黃人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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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據以下幾個要素來區分房子的情況:

購房時間:結婚登記前還是結婚登記後;

購房款的支付:是個人或其父母支付,還是雙方的父母共同支付;

是否有按揭款:按揭款是夫妻共同償還還是個人償還

房產證的登記人:是個人還是夫妻雙方

夫妻雙方是否有其他約定:有約定,從約定。

離婚時,是否取得完整產權。

以上僅對一方婚前購買房子並取得完整產權,婚後將配偶的名字加入房產證的行為,那麼該行為的性質是什麼,該行為能否撤銷,該房是否是共有進行分析。對於第一個問題,房子寫上配偶名字前屬於個人財產,所有權人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行為,是對房產進行處分,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該處分行為為無償贈與,所以加名行為應認定為贈與行為;第二個問題:在加名之前,所有權人有權撤銷嗎?受贈人有權要求贈與人履行贈與嗎?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6條的規定,在完成加名手續前,所有權人是有權撤銷,受贈人是不可以要求贈與人履行贈與義務的。因為贈與不動產以登記為生效條件,未登記不生效,但辦理公證贈與或者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除外。第三個問題,加名手續完成後是否為夫妻共有呢?完成加名手續後,該房子當然為共有,但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如果沒有約定,應視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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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如果房屋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屋沒有約定份額的,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共有財產;房屋約定份額的,認定為夫妻按份所有。

如果房屋為夫妻一方單獨所有,不認為夫妻共同共有財產。該房屋產權人一方同意其配偶登記為房屋產權人,屬於對其配偶的贈與行為。夫妻沒有約定房屋各自份額的,該房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共有財產;夫妻雙方約定房屋份額的,認定為按份所有。夫妻一方單獨所有房屋包括,夫妻一方婚前個人所有房屋,婚後繼承的依法屬於其個人單獨所有的房屋,婚後用婚前財產全款購買的房屋,他人贈與其個人的房屋。

夫妻財產認定和分割依據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


429方寸世界


如果在房屋產權證加上配偶的名字,那麼言外之意就是兩個人已經結婚了。這個是要去房管局登記的時候,正常房產局會問要不要約定份額。你要不約定默認的就是一人百分之五十了,你要約定的話約定多少就是多少。總而言之,在房屋產權證加配偶的名字算是共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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