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程(1597—1666)明末清初遼東瀋陽(今屬遼寧)人,字憲鬥,一字輝嶽(一作煇嶽)。明生員。
萬曆四十六年(1618)於撫順降後金。
天聰三年(1629)入值文館。崇德元年(1636)任內秘書院大學士,參與機密,為太宗所倚任。後隸漢軍鑲黃旗。
順治元年(1644),疏言入關後應禁殺戮擄掠,嚴軍紀以收人心。旋入北京,奏請為明崇禎帝發喪,安撫漢民,舉用廢官,更定律令,規定賦額,免除明末加派,於清初政局之穩定,頗有貢獻。
八年,以奉多爾袞命改削實錄,革職留任。
旋復大學士,列議政大臣。
十一年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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