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狠抓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推进《条例》落实见效

掌上曲靖讯(曲靖日报记者 陈泓洁 通讯员 黄亚平 吴雨蒙 张生发)为确保《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和推进市人大常委会质询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管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4月28日上午,由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执法组组长、市城管局局长杨波率第一督查组一行深入麒麟区绿米巴绿色能源装备智造产业园、禄源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金科溪谷花园项目二期、市体育馆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并召开现场工作会议,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现场管理6个100%(即:建筑施工工地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100%;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施工现场降尘、降噪、垃圾分类设备配置率达100%;污水排放及有毒废弃物收集处理达100%;储备地块、待建地块实行封闭管理达100%;建筑材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达100%)和“四个一律”(手续不齐全的房地产项目,一律停止施工,依法处罚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复工;手续不齐全的房地产项目,绝不允许发放预售许可,已经发放的一律收回,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未按照《条例》进行管理的施工工地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并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后方可复工)的要求扎实开展督查工作,要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认真对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曲办字〔2019〕8号)第四条第三款有关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加大查处力度,抓典型强震慑,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做到严管、严查、严打、严治、严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管理,根据问题轻重程度,采用“白、黄、红”督办单的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并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见实效,《条例》落实到位。

目前,全市共有在建工地371个,其中:城区在建项目284个,乡镇在建项目87个。下一步,将扎实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覆盖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