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打“预防针”, 再派“定心丸” 江苏出台反垄断工作指引护航复工复产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企业面对当前困难,经常会“抱团取暖”,往往容易出现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甚至存在垄断风险。日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障、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布《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反垄断工作指引》,为地方企业先打“预防针”再派“定心丸”,不断提高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竞争,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成为疫情之下经济发展的“陀螺仪”与“推进器”。

采取“有张有弛”监管方式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审慎监管原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外部经济环境及企业具体情况,采取“有张有弛”的调整方式,在守住监管底线同时为新动能营造公正、宽松的发展环境。一方面,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各种垄断行为,包括涉及疫情防控、民生、公用事业、要素市场领域达成实施联合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等垄断协议行为;指定交易、强制搭售、差别待遇、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以及行政部门扭曲市场公平竞争,影响企业复工复产、营商环境改善等行政垄断行为。

另一方面,指引经营者降低违反反垄断法律风险,鼓励经营者运用宽大、承诺制度。对于经营者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达成的有利于技术进步、增进效率、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协议行为,如为在药品疫苗、检测技术、医疗器械、防护设备等领域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为提高防控物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而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为实现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等,符合《反垄断法》豁免规定,依法予以豁免。

合理简化审查流程

为了提升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效果,《指引》中提出要合理简化审查流程、准确把握审查标准和强化政策清理检查等方面措施,具体包括加强与政策制定机关沟通交流,在疫情防控等特殊时期,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合理简化意见征询等方面审查流程,切实提高保障重要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帮扶企业恢复生产、渡过难关,扩大消费、稳定就业等政策措施审查效率,更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同时,加大对有利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普惠化、功能性要求的快速审查通过。对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不明显,且有助于实现扶贫开发、救灾救助等社会保障目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政策措施,指导政策制定机关合理适用例外规定并明确实施期限。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防止出台含有行业壁垒、地方保护、歧视性优惠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环境专项治理,加大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为曝光力度,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效果。

靠前服务经营者集中审查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协助做好涉及江苏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对有利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经营者集中,主动与经营者加强对接、密切沟通,为经营者提供全程指导。帮助经营者提交完备申报文件、资料,节约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促进经营者复工复产和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开展面向市场主体的反垄断法宣传培训,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避免与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防止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考虑到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疫情期间企业垄断行为轻微经督促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反垄断罚款的,可以依法批准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坚持审慎竞争监管理念,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在守住监管底线同时为新动能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不仅如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期间,进一步畅通反垄断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各类垄断行为,或者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可以通过信函、门户网站、12315热线等方式,向省市场监管局投诉和举报。

江苏经济报记者 朱梦笛 通讯员 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