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化常識節日——花朝節

二月有花朝,又稱花神誕、百花生日,俗多於是日結婚。“花朝”一詞在唐詩中就已出現,如司空圖《早春》詩云: "傷懷同客處,病眼即花朝。”至於民間花朝節的具體日子,古籍裡有不同說法,如《誠齋詩話》稱: "東京(按即河南開封)二月十二日日花朝,為撲蝶會"; 《朝墨記》謂: 洛陽風俗,以二月二日為花朝節。

士庶遊玩,又為挑菜節";


《西湖遊覽志》則說:“二月十五日為花朝,花朝月夕,世俗恆言"。


昔日滬上一直以農曆二月十二日為花朝節,屆時城內沉香閣特別熱鬧,因而清人秦榮光《上海縣竹枝詞》記述: "花朝十二賽花神, +九觀音佛誕辰。約伴向沉香閣去,桃花扇小杏衫新。”



在花朝節裡,滬上人家相邀出城踏青,一邊談笑風生,一邊爭觀桃花,姑娘們禁不住會摘取鮮豔花朵插於髮間,誠如清人錢大昕《練川竹枝詞》所詠: "花朝二月雨初晴,笑語相將北國行。折得組桃剛一朵,小鬟偷插鬢雲輕。"是日,人們還要"賞紅",即給花木繫上綢帶,或掛上紅紙條,一時無數枝梢綵帶飄動,形成獨特的風景,難怪清人張春華《滬城歲事衢歌》感嘆: "春到花朝染碧叢,枝梢剪採嫋東風。蒸霞五色飛晴塢,畫閣開尊助賞紅。”



等到夜幕降臨,申城有“張花神燈",該燈通常以當地所產可作傘面的半透明油紙"談箋"糊成,多呈傘形、六角,故也稱“涼傘燈”,上鏤人物、花卉、珍禽異獸,據清王韜《瀛蠕雜誌》載: "出燈多者,至二三百盞,間以五彩吳綾折枝花. ..彩為亭,高可三四丈,間飾龍鳳,以雲母石為鱗甲,上下通明,光照數丈。


除此之外,這天的習俗尚有采摘薺菜花(相傳可保一年不頭痛) ,文人宴飲賦詩,男童蓄頂發、女孩穿耳洞等。山陽縣嶺南"下湖人"有於花朝帶小孩栽紅椿樹之舉,傳說此日植之椿木做成的傢俱,裝糧蟲不蛙,盛水不變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