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87号)
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
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社会保险征缴关系在徐汇区;
2.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经区商务委(经信委)审批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后允许开工的企业。
★企业名单由区商务委确定。
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15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
★企业自行申报实际复工生产人数,人数由区商务委(经信委)确定,但不得超过2020年1月该企业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
申请材料
1.《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提供《生产能力应急征用通知》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审批备案后提前复工的企业提供区商务委(经信委)审批并备案的《上海市生产企业复工申请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相关部门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材料。
受理方式
为方便企业申请,我区提供以下两种受理方式:
线上快捷申请
扫二维码进入线上申请
线下材料提交
徐汇区南宁路999号5楼
(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综合咨询台)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咨询方式
1.7*24小时在线咨询
(“徐汇就业”公众号-“战疫”菜单-“咨询”)
2.电话咨询:24092222-3563,3010
来源:徐汇就业
编辑:王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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