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施工!山东瑞臻建工被济南两区行政处罚

经济导报记者 杨学萍

济南市天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前出具的“济天综执处字(2020)第08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今年1月6日16时,在重污染天气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山东瑞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无影山东路与堤口路交叉口进行土石方施工,且拒不停工。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进行罚款。决定书对罚款具体数额未予披露,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24日。

此外,济南市槐荫区城市管理局出具的“济槐综执处字(2020)第0300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瑞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3月26日00时08分,在经三纬十一变电站工地,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超出规定的作业时限进行夜间施工作业。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处罚款6000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