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重罚!上杭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通 告


临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的通告

为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进一步加强采砂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通告如下:

一、砂石为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和破坏。

二、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禁采管理规定,严禁违法占用和破坏土地,从事非法采砂活动。

三、严禁未取得采砂许可证或许可证被注销、逾期的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采砂活动。

四、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收购、储存、买卖、运输盗采的砂石。

临城镇政府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一经发现非法采砂,将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扣押机械设备、车辆,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97-3842179


临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来 源:活力临城

编 辑:廖梁燕

编 审:赖丽琼

监 制:陈盛华

总监制:张锋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