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唤法律“斩首行动,”震慑犯罪,需要一声枪响定乾坤。

首先,我这篇文章说的不是社会新闻,仅仅是一篇记叙文杂文而已,对一些长久存在的现象,做一评论,因为不评论,何以扬正气。

希望读者朋友们转发此文,大家的正义感会使真理走近阳光。

对于很久以前判几个月或四五年徒刑的少年犯,他们不会感到恐惧,因为他们以为去监狱服刑如同换个地方上学,现在的青少年法制观念淡泊,原因何在?

六七八十年代,如果判处犯人死刑,都会在大街小巷公布法院公告,判处死刑的大字会清晰出现在公告上,上面还在名字上面打上一个大大的叉,一种畏罪感和死亡感会冲击着每一个看布告的人。

这种张榜公布的办法,会直接震撼人的内心,对那些有犯罪心理的人是一个强大的震撼,促使他们千思而后行。

如今,我们对待人贩子、性侵和暴力犯罪的打击惩处力度有待商榷,仅仅判他们四五年刑期的居多,犯罪的成本太低,让犯罪分子心无畏惧,敢于铤而走险。

对于很多案,诸如残暴的埋尸案,仅仅判处一人死刑,对于纵容帮凶仅仅给予几年的刑期,未免轻描淡写了。

正义能否压倒邪恶,值得我们重新考量,邪恶之所以延续,就是因为他们活的依然潇洒。

死刑,本质上不仅是震慑犯罪,更主要是在呼唤良知,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悬崖勒马。

如果犯罪分子仅仅服刑几年又都回归社会,绝对会让有正义感的人心生忌惮,怕打击报复不是没有理由。

最主要的是需要公检法人员无所畏惧,需要社会给他们以最大的支持力度。

人民卫士公检法,他们掌握着和谐社会的建设能力,他们需要尊重支持鼓励以及保护。

国泰民安,仰仗着的就是“斩首行动,”擦去灰尘,让法律熠熠闪光。

此文发表是对正义的认可,每个作者都应当有这个权利和义务。

感谢头条平台,感谢所有的编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