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

隨著開學部分開學時間的確定

學生們又恢復到了正常的學習狀態

同時,升學問題又成為了家長們

關注的重中之重



近期,湖南省教育廳下發

《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今年中小學招生定下基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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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點


01


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2020年開始,市州使用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平臺,對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招生進行統一管理,統一發布招生信息,統一填報志願,統一招生進度,統一按照考生志願填報情況和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未經省教育廳批准,公辦普通高中嚴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


02


中考成績可採用“分數加等級”呈現,普通高中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一律不能參與普通高中錄取。除自主招生必需的考試、測試外,教育行政部門、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另行舉辦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不得以培訓機構成績作為招生錄取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以採用分數、等級、分數加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


03


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或優待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保留“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軍人子女”以及符合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等加分或優待項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或優惠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計入錄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地方實際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04


普通高中可申請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學科特長、體藝專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招生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招生對象為本校招生範圍內且在當地參加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符合條件的學生。自主招生的學校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招生,並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本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5%。


05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普通高中“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


上面幾點就是這次實施意見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