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辦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湖南日報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全面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嚴禁高中學校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4月9日,湖南省教育廳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促進中小學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意見》要求,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均不得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通過舉辦或參與舉辦培訓班(培訓機構)等進行招生,不得利用中介機構或培訓機構等變相違規招生。

公辦初中招生劃片分為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兩種形式。優質公辦初中可實行多校劃片。對於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或暫時難以實行單校劃片的城市老城區,須穩妥實施多校劃片。多校劃片的學校,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報名學生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根據派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公辦小學招生實行單校劃片。

對於備受關注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意見》要求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若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報名學生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根據派位結果確定錄取名單。

同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跨市州招生。

對於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明確,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准的招生計劃、範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2020年開始,市州使用統一的平臺,對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招生進行統一管理,統一錄取。未經省教育廳批准,公辦普通高中嚴禁以任何名目跨市州招生。未經市州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公辦普通高中嚴禁以任何名目跨縣市區招生。

各地應統籌考慮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並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應一次性下達到位,招生錄取中不再追加招生計劃。合理設置錄取規則和錄取標準,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公辦示範性普通高中要將不低於50%的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並適當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傾斜。

普通高中實行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可以採用分數、等級、分數加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另行舉辦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不得以培訓機構成績作為招生錄取依據。

普通高中可申請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學科特長、體藝專長、創新潛質的學生。自主招生的學校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後,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招生,並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本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5%。

《意見》還明確,自2020年開始,全面取消義務教育學校各類特長生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等學生加分或優待項目,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意見》也對普通中小學國際班辦學做了明確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未經省教育廳批准,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普通高中“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外籍人員子女學校不得招收中國籍學生。(記者 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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