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5月1日“国际劳动节”快到了,

作为一名劳动者,

您了解《职业病防治法》吗?

您知道我国有哪些法定职业病吗?

我国职业人群占总人口的近2/3,职业生涯占人一生时间的近2/3。大家都应该知晓职业病危害因素,主动做好预防工作,只有职业人群的健康得到保证,才能实现健康中国的目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由来?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为搞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什么?

本周(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本次宣传周以“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为主题,聚焦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进一步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广大劳动者健康意识,营造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的浓厚氛围。

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1.科学防控疫情,健康工作随行。

2.健康工作环境,助力疫情防控。

3.防控疫情全民参与,职业健康你我有责。

4.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健康企业在行动。

5.抗击疫情,共克时艰,从健康企业做起。

6.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员工健康。

7.要工作,更要健康。

8.健康中国,健康工作。

9.体面劳动,健康优先。

10.健康工作,从我做起。

11.职业健康,助力全面小康。

12.生活要幸福,职业要健康。

13.关注职业健康,争做健康达人。

14.建设健康企业,助力健康中国。

15.共建健康企业,共享健康成果。

16.关爱职业病患者,推进健康扶贫。

17.健康中国,健康企业,健康你我他。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组织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调整,于2013年12月23日公布实施。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以及开放条款。国家法定职业病分类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2.职业性皮肤病。

3.职业性眼病。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5.职业性化学中毒。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8.职业性传染病。

9.职业性肿瘤。

10.其他职业病。

这些职业病危害因素,您认识吗?

粉尘、化学品、噪声、辐射、微生物(牛羊布氏杆菌病)、激光、高温、高原。

1.粉尘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或生活环境中长期吸入无机矿物质粉尘,由于粉尘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结节状或网格状纤维化为特征的一组疾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尘肺病,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铝尘肺、陶工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病。

2.化学品

3.噪声

噪声是声源无规律的振动而产生的声音。它使人感到厌烦、疲劳和困倦,妨碍人正常工作和学习,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有害身心健康。生产性噪声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性质分为机械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

依据《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49-2014),根据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即岗位8小时等效声级≥85dB(A)),出现渐行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职业性噪声聋。噪声聋目前无特效治疗方法,所以重在预防。

4.辐射

5.激光

6.高温

7.高原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式严峻

截止2017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病例近百万例,其中尘肺病约占90%。新发职业患者数、累计职业患者数和因职业病死亡人数均居于世界高水平,职业病发病情况严峻。

工作相关疾病容易被忽视

除了法定职业病外,还有许多工作相关疾病,如职业紧张、职业工效等方面的职业危害因素,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未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别是由于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等因素造成的职业紧张问题,在我国职业人群中日益严峻,“过劳死”频见报道,呈现年轻化的趋势,已经影响到我国职业人群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职业相关疾病尚不属于法定职业病范畴。

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于2018年12月29日施行。

为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破解职业病鉴定、医治、赔偿难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

让全社会都知晓和重视职业病危害因素,共同做好宣传和预防工作,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减少工作相关疾病的发生,在健康中国的总体规划中,实现职业人群的全人群、全周期的全面健康管理。职业健康保护,你我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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