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分实行百分制
高新技术企业评分实行百分制, 71分及以上为合格,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打分。
2重点检查
认定成功后,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可组织专家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企业年报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 5 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
4复核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5其他
认定成功后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所列三种行为之一的企业,自行为发生之日所属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版权声明:图文无关,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