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傅總結——營改增後工程造價痛點分析及破解方法

​​營改增自2016年起實施已有兩年,從行業內部調研分析時發現,不論是從業主方、施工單位甚至是諮詢單位對於增值稅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從而導致在結算時出現問題。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委員馬楠教授為您分析當下工程造價痛點分析及破解方法。

工程計價問題原因分析:分析問題首先要理解營改增前後計價構成的變化。過去工程造價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四項構成。針對營業稅一項,即時材料設備沒有先行購置,但是設備材料的價格稅費都屬於營業稅範疇,就知道稅率是3%。而增值稅實施後,在材料供應商還未確定之前,對於開具的發票種類無法確定,是開具17%的可抵扣進項稅發票,還是3%不可抵扣普通專用發票。投標人,業主定不下來導致後續的進項無法算出來,增稅就報不出來。招標控制價與投標報價都不能報出來這就是痛點。工程計價問題破解——價稅分離如何破解痛點?在這裡提出一些公式供大家參考

營改增後工程造價痛點分析及破解方法_1

在過去的營業稅下,工程造價=(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規費)+利潤+佣金,= 利稅前費用(成本)+利潤+(應納稅額+附加稅費)既然營業稅變為增值稅而導致成本(人工、材料、設備)的進項稅率定不下來。那不如,將無法確定的進行稅從材料單價和設備單價分離出來叫做利稅前除稅價款,

組成一大項--進項稅,後面仍然不變,進而得出 工程造價=(利稅前除稅價款)+附加稅費+利潤+(應納稅額+進項稅額)若是把與增稅相關的項目合成就變成了工程造價=利稅前除稅價款+附加稅費+利潤+(應納稅額+進項稅額)若是在此基礎上應納增值稅額加上進項稅額等於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就變成了工程造價=利稅前除稅價款+附加稅費+利潤+銷項稅額此公式是說在增稅下業主方在計算招標控制價、投標人編制報價,一個工程項目造價等於項目利稅前費用。給出的三個新公式在使用的時候需要準確判斷造價構成因素、合理使用總結:記住兩句話

營改增後工程造價痛點分析及破解方法_2

我們工程造價行業,增稅計價的兩個定理1計算造價時計入造價的統統是增值稅的銷項稅額,不是增值稅額。不論任何人(投標人、業主方)任何時間(開工施工竣工)任何地點

2計算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基數,人材機,通通按不含稅來計入,不含可抵扣的進項稅來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