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性”来审案

古代有一名叫范邵的县令。一天,有两人在集市发生争执,缘由是一匹布,都说是这匹布是自己的。

这两人闹腾到公堂上,范邵判定:布匹剪开,用尺仔细量好,两人各分半匹布。

等这两人走出公堂后,范邵却暗地里吩咐两拔人,分别跟踪这两人。

这两人,在回家的路上果然有不同表现:

一个眼睛眉梢都带喜色,带着布匹直返家中;

另一个不断抚摸剪开的布匹,神情痛惜而又气愤,仍回集市贩布。

至此,范邵令捕快把那个脸带喜气的家伙重新抓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