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曾是失足少年-关于《毛姆读书随笔》

最近的兴趣点从研究经济形势转到陶冶情操上,心态放松许多,世界也仿佛变的可爱了。

于是,曾经的文学小青年又回来了。在一排书柜里,重新捡起被放在角落里的文学作品。颇有一种儿时的小伙伴,就别重逢的感觉。

这几天翻看的是《毛姆读书随笔》,这本书买了得有七八年了,那时候还蜗居在一套七十年代的老房子里,对未来充满幻想,对工作充满激情,对公司领导充满本能的敬畏,对世界的认识比现在还肤浅,对自己呢,一会儿盲目自信,一会儿又过度自卑。那可真是躁动的年纪。

虽然书是老书,却没有被阅读的痕迹。这本书买了之后,一篇都没有翻过,好几次拿起又放下,读不下去。那时候的心思都在外面的花花世界,自然静不下心来感受,这看似无用的随笔。财富、金钱、名誉刺激要比是文学作品的熏陶更猛烈。

回想起来,那几年,不光是我一个人这样,整个社会环境都很浮躁。很多人都带有这种状态,只是或多或少的区别。

还好,虽然不知不觉入了戏,机缘巧合又走出来了。

《毛姆读书笔记》读的我很舒服,语言很舒服,像是家人的闲谈。虽是书评,却写了很多大作家的生平。比如我读的第一篇,简明扼要评价了《战争与和平》这本书,同时,花了大量笔墨描写了托尔斯泰的生平。

读完毛姆对《战争与和平》的评论,我才知道,原来托尔斯泰刚开始只想写一个贵族家庭的故事,并没有想要宏大叙事。原来,小说家是要根据自己熟悉的人来塑造小说人物,而不是我也一直以为的全靠想象。原来,少女是最使小说家头疼的,因为少女的个性尚未形成,难以区别描述。原来小说家创作的热情,也跟我普通人对待事物一样,会随着时间逐渐消退。原来托尔斯泰之所以没有在书中给我们一个慷慨激昂的结局 ,只提供了一个平庸生活作为结局,是因为人生的结局大凡如此。

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托尔斯泰年轻时曾经狂饮烂赌,还卖掉了部分家产。 这种人怎么还当了作家?不可思议的世界。然而,翻看世界文学史,发现很多著名人物,多多少少干过不少令人瞠目结舌的事。

后来托尔斯泰又与农奴的妻子生下了孩子,奇葩的是,还让这个孩子给几个小儿子当马夫。这一点又是让人无法想象的,毕竟都是自己的儿子,为何还如此区别对待。

34岁的时候,托尔斯泰娶了小自己16岁的索尼娅为妻。婚前,他还把自己的日记给她看,里面记了一堆自己酗酒、花柳之类的一些事。结果可想而知,新婚妻子痛哭不已。这么说,托儿斯泰也真是个耿直的大宝宝。

托尔斯泰一直活到80多岁,之后的40多年,又发生了很多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找来看看。

我总体的感觉就是,这些大师,都不是完美的人,都是血肉之躯。他们在成名前,也不知道自己会成名,只是一直坚持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或许短期有功利的因素在起作用,长久还是因为自己发自内心的喜欢。

包括很多人心心念念的发财梦想也是如此,如果只想着赚钱,不想着把事情做好,到头来,啥都捞不到。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过程本身就是最好的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