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居斯塔夫·福楼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居斯塔夫·福楼拜及其《包法利夫人》

Gustave Flaubert(1821~1880):Madame Bovary



福楼拜曾在写给乔治·桑的信里说:“目前,到底有谁仍关心艺术?我只为自己而从事文学工作——一如那些中产阶级的人士在屋顶下转动辘轳制造餐巾扣环一样。”


当《包法利夫人》成为众所瞩目的世界名著时,依然不时有人问起福楼拜:“包法利夫人的原型是谁?”福楼拜沉吟片刻做了有名的回答,这个答案干净利落,斩钉截铁:“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居斯塔夫·福楼拜是非常不平凡的人,法国人认为他是天才。但今天“天才”一词用得很不严谨:《牛津英语大词典》将之形容为一种想象创作、原创性思考、发明或发现的本能的非凡能力。与“才华”一词相比较,天才是靠本能的自发活动得到成果,不是靠可以清楚分析的过程来达到。照这个标准看来,一个世纪可能只产生三四位天才,用这个词汇来指创作悦耳曲调的作曲家、能写鲜活喜剧的作家或创作迷人图画的画家不免会使人对这个词汇产生怀疑。这些人各有出色的地方,也许画得很好,写得很好,作者也许颇有才华,才华是好东西而且很稀有;但天才又是另外一回事了。若硬要我说出20世纪产生了什么天才,我能想起的只有爱因斯坦一个。19世纪则天才较多;但福楼拜能不能算是拥有这种特殊天赋的人,读者不妨记住词典上的定义,你们应该可以自己来判断。


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福楼拜创造了现代写实主义的小说,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从他那时代至今的一切小说作家。托马斯·曼写《布登勃洛克一家》的时候,阿诺德·本涅特写《老妇人的故事》的时候,西奥多·德莱塞写《嘉莉妹妹》的时候,都是效法福楼拜的。我们认识的作家没有一位这么热烈和坚强不屈地努力献身于文学的艺术。他不像大多数作家,虽把文学当作最重要的活动却容许其他活动来栖息心灵、恢复体力或充实知识。他不觉得活下去是人生的目标;对他而言人生的目标是写作:福楼拜为创作艺术作品而牺牲人生乐事的雄心,即使是再虔诚的僧侣,也做不到像他那样心甘情愿为上帝的爱牺牲世间的欢乐。


一个作家能写出什么样的作品,要看他是什么样的人而定,所以我们不妨尽可能探查他的个人历史。对福楼拜而言,这一点特别重要。他于1821年生于法国鲁昂,父亲是一家医院的院长,与妻儿一起住在医院。那是个幸福、受敬重又富足的家庭。福楼拜跟同阶层的其他法国男孩一样快乐成长;正常上学,跟其他孩子交朋友,功课做得不多却看了不少书。他容易激动,想象力又丰富,生性敏感的人终身甩不掉的内在孤寂感,他跟许多其他孩子一样深深感受到了。


他写道:“我十岁入学,很快对人类产生深刻的憎恶。”这不只是俏皮话,他是说真的。他从少年时代起就是个悲观主义者。没错,当时浪漫主义正达到高峰期,悲观主义盛行;福楼拜的学校有一个男生对着脑袋开枪自杀,另一位用领带上吊。可是福楼拜有舒适的家、慈祥的父母、宠爱他的姐姐和他热爱的朋友,我们不太懂他为什么真的觉得人生难以忍受、周围人惹人憎恨。他身体健康、强壮、发育良好。但福楼拜的悲观确实不是装出来的,也不能归因于外国的影响,他天生就是一个悲观厌世的人。


《包法利夫人》(第1版扉页)


福楼拜


他十五岁那年发生一件事,影响了他的整个人生。他们一家人到当时只有一家旅社的海边小村特鲁维尔避暑,发现有个带点投机性格的出版商莫里斯·施勒辛格带着妻子暂住在那儿。福楼拜对施勒辛格太太的刻画值得转述一下:“她个子很高,是浅黑发色的白种人,一头顺直的黑发一缕缕垂在肩膀上;鼻子是希腊式的(希腊鼻是比较完美的鼻型,其特点是鼻梁比较高,鼻头微微上翘),眼睛炯炯有神且饱含激情,眉毛很浓且弧线很迷人,皮肤红润,体态苗条优雅,棕色带紫的喉咙处能看见蓝色的血管弯弯曲曲流过。此外她的上唇有细毛,使她的面孔带有男性化和活力充沛的表情,连金发碧眼的美人儿也要相形失色。她说话很慢,声音抑扬顿挫,柔和而富有音乐感。”我一直犹豫要不要把“pourpré”这个法文字译成“紫色”,因为听来实在不太有诱惑力,但译出来就是如此。我想福楼拜用这个字时,是忆起龙萨(注释:龙萨(pierre de Ronsard,1524-1585),法国著名的爱情诗人。)最有名的诗,但却没想到用来描写女性的喉部会给人什么样的印象。


他疯狂爱上了这位女子。她当时二十六岁,正在抚育一个婴儿。但福楼拜胆子很小,若非她丈夫是个风趣又开心的家伙,很容易跟人交朋友,他连跟她说话都没勇气呢。莫里斯·施勒辛格带他去骑马。有一回,三个人一起乘船航行。福楼拜和伊莉莎·施勒辛格并肩坐着,肩膀相接,她的衣服触及他的手;她以低沉甜美的嗓音说话,但他心里乱得像一团麻,她说的话他一个字都记不得。夏天过去了,施勒辛格一家人走了,福楼拜一家则回到鲁昂,福楼拜回学校上课。他一生最重要、最持久的激情开始了。两年后他回到特鲁维尔,听说她来过又走了。当时他十七岁。他觉得先前他心情七上八下,没法真正爱她;如今他对她的爱截然不同;怀着男性的欲望,她不在眼前只会加深他的热情。他返家之后,重新写他之前着手的《狂人回忆录》一书,叙述他爱上伊莉莎·施勒辛格那年夏天的故事。


他十九岁那年,父亲为庆祝他毕业,送他和一位克劳盖医生结伴到比利牛斯山区和科西嘉岛旅行。当时他已完全长大成人。同龄人都说他宛如巨人,其实他还不到六英尺高,若是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或得克萨斯州,人家会把这种身高的男人叫作娇小的汉子;他体形瘦削,仪态优雅,黑睫毛罩着海青色的大眼睛,长长的美发落在肩头。当时认识他的一个女人40年后说他美如希腊神像。由科西嘉岛返程的路上,两位旅行者在马赛停留。有一天早上福楼拜游泳回来,发现一个女人坐在旅馆庭院。她很年轻,懒洋洋的媚态十分迷人,福楼拜跟她打招呼,两人交谈起来。她叫尤拉莉亚·傅科,正等着到法属圭亚那和她的军官丈夫会合。那天晚上福楼拜和尤拉莉亚·傅科一起度过,照他自己的说法,那夜是火辣辣的热情之夜,美得像雪地里的落日。他离开马赛,从此没见过她。这是他第一次有此类体验,印象非常深刻。


这段插曲过后不久,他前往巴黎研究法律,不是真心想当律师,而是不得不选个职业。他在巴黎很无聊,厌烦法律书籍,也讨厌大学生活,而且瞧不起其他同学,嫌他们平庸,嫌他们做作,嫌他们有小资产阶级的品位。这段时期他写了一本中篇小说,名叫《十一月》,描述他跟尤拉莉亚·傅科的短暂奇遇。但他对女主角的描述为:双眼亮晶晶、眉毛又弯又高、上唇有泛蓝的细毛、脖子又圆又白,完全像伊莉莎·施勒辛格。


他到出版商办公室拜访,又跟施勒辛格夫妇搭上了线。施勒辛格每星期三在他的公寓宴客,某一次他邀请福楼拜去参加。伊莉莎美丽如昔。上回她看见福楼拜的时候,他是笨手笨脚的年轻人,如今他已是恳切、热情又英俊的男人了。没过多久她就发现这个男人爱上了自己。他很快与他们夫妻熟络起来,固定在星期三到他们家用餐。他们还一起做短程旅行。但福楼拜腼腆如昔,一直没有勇气公开他的爱情。最后他终于表白了,生怕她生气,结果她并未生气,只是拒绝当他的情妇。


她的事情也很令人费解。1836年福楼拜遇见她的时候,他和别人都以为她是莫里斯·施勒辛格的妻子;其实她不是。她的丈夫名叫埃米尔·朱迪亚,朱迪亚惹祸上身,施勒辛格拔刀相助,拿出足够的钞票让他免于被起诉,条件是朱迪亚必须离开法国,放弃他的妻子。朱迪亚照办了,于是施勒辛格和伊莉莎·朱迪亚同居了。当时法国还不能办离婚,1840年朱迪亚死后他们才结婚。据说埃米尔·朱迪亚虽然不在自己身边,后来又死了,但伊莉莎仍然爱他;也许这段旧爱加上不忍背叛收留她又跟她生下一个小孩的恩人,她才不肯顺从福楼拜吧。但福楼拜很热情,最后终于说服她在某一天来到他的公寓;他焦虑至极地等待她,长久的真情好像终于要得到报偿了。但是她没有露面。


到了1844年,又发生一件对福楼拜有重大影响的事情。某个黑漆漆的夜晚,他跟哥哥驾车探访母亲的一处产业之后回到鲁昂。比他大九岁的哥哥跟父亲选了相同的行业。突然,福楼拜毫无预兆地“感觉自己身上一阵发热,失去了知觉,像掉进陷阱底部的石头一样摔倒在地”。他恢复知觉时,浑身是血;哥哥已把他扛进附近的人家,为他放血。他被带到鲁昂,父亲再为他放血一次。他们给他服缬草和木蓝,不许他抽烟、喝酒和吃肉。有一段时间,他持续发作了好几回。每次发作后他都精疲力竭,神经系统处于狂热紧张的状态。这种病被人说得神秘兮兮,医生们从各种不同的观点加以讨论。有人坦白说是癫痫症,他的朋友们就持这种看法;他的外甥女在其回忆录中刻意不提这件事;身为医生且曾写过有关福楼拜重要评述的雷内·杜梅尼勒先生则认为,福楼拜得的不是癫痫症,而是所谓的“癔症性癫痫”,我想他内心深处认为承认一个杰出的作家是癫痫症患者多多少少会减低其作品的价值吧。


他发病,家人也许并不完全感到意外。据说他曾告诉莫泊桑,他十二岁那年第一次出现幻听和幻视症状;十九岁父亲送他远游便是与医生同行,既然改变场景是他父亲后来采取的疗法之一,很可能他已经患过神经疾病之类的。福楼拜从小觉得自己跟他接触的人不一样。他少年时代即有奇怪的悲观想法,起因很可能是当时已有神秘疾病影响其神经系统。反正他现在面对了身罹可怕怪病的事实,什么时候发病无法预料。他的生活模式必须改变。他决定放弃法律——可能是心甘情愿的——而且决定永远不结婚。


1845年他父亲去世,过了两个月,他深爱的姐姐凯洛琳生下一个女儿后也去世了。他们从小形影不离,她嫁人之前他们一直是亲密的伙伴。


福楼拜医生去世前一段时间曾在塞纳河畔买了一处房地产,名叫克鲁瓦塞,内有一栋两百年历史的精美石屋,前面有个阳台,还有个小亭子俯视河面。福楼拜医生的遗孀带着儿子居斯塔夫、女儿凯洛琳生的小外孙女一起住在这里;长子阿希尔已经结婚,继承父志当了外科医生,接下了鲁昂的医院业务。克鲁瓦塞成了福楼拜终身的居所。他从早年开始就一直断断续续地写东西,如今患病无法过大多数人的那种日子,更下定决心完全从事文学创作。他在楼下有一间很大的工作室,窗户面对塞纳河和花园。他养成了有规律的作息习惯:每天大约10点起床,看看信件和报纸,11点吃顿简便的午餐,在阳台上懒洋洋地斜倚或在凉亭坐着看书到1点钟;1点开始工作,直到7点钟才停下来吃晚餐,然后在花园散步,再回去一直工作到深夜。他不见任何人,只偶尔请一两个朋友到他家住几天,这样他就可以和他们共同讨论自己的作品,此外他没有任何的娱乐活动。


但他深知要写作必须有社会经验,他不能完全过隐士的生活。所以他特意每年到巴黎待三四个月。后来他渐渐成名,结识了当时的不少知识分子。我猜人家佩服他却不见得喜欢他。朋友们发现他很敏感、易怒。他受不了反驳,若是人家胆敢反驳他的意见,他发起脾气来很吓人,所以他们小心尽量不跟他闹意见。他对待别人的作品颇为苛刻,跟许多作家一样有种错觉,总认为自己不能做的东西就是没价值的。另一方面,若有人批评他的作品,他就会大发雷霆,说人家是嫉妒、恶意或愚蠢。这方面他跟许多杰出的作家并无不同。他受不了想靠写作赚钱谋生或努力推销自己作品的作家。他认为艺术家赚钱会自贬身价。那段时期他有一笔殷实的家产,当然不难坚持这种不讲私利的态度。


但是一件预料中的事发生了。1846年他造访巴黎的时候,在雕刻家帕拉迪尔的工作室结识了一位女诗人路易丝·柯莱夫人。其夫希波利特·柯莱是音乐教授,她的情人维克多·库辛是哲学家。她属于那种以为单凭热情就足以取代才华的作家,此类文人在文学界并不少见;加上她容貌美丽,在文学圈遂取得了一定的地位。


她有个沙龙,常有名人光临,被人称为“缪斯”。她把金发梳成一缕缕长发卷,框住圆圆的脸蛋;她的嗓音热情、狂烈又温柔。一个月内福楼拜变成了她的入幕之宾,当然不是取代她正式的哲学家情人;我说他变成她的入幕之宾只是某种意义上是这样,因为他一时激动或胆怯,竟无法真正与她燕好,实在太丢脸了。


他回到克鲁瓦塞,写了一封古怪的情书给路易丝·柯莱,这是一连串情书中的第一封。路易丝爱福楼拜,但她苛求又嫉妒,他却不会。我想我们不妨猜测:能当一个美丽又受万众瞩目的名女人的情人,他引以为荣;但他是想象力很丰富的人,跟许多空想者一样觉得现实远不如期望来得美好。他发现他躲在克鲁瓦塞比身在巴黎的时候更爱路易丝,还把这件事老实跟她说了。她要他去巴黎居住,他推说不能离开母亲。于是她恳求他至少也要更加频繁地来巴黎,他说他有合理的借口才能出来。她听了气冲冲地说:“你是说你像小姑娘一般有人看守吗?”她建议由她来克鲁瓦塞,但他无论如何不同意她来。


她写信说:“你的爱情不是爱。反正在你生命中不占多少地位。”他回信说:“你想知道我爱不爱你?好,没错,我尽可能爱。也就是说,爱情对我而言不是人生第一重要的事,而是第二。”他真的不够圆滑:有一回他叫路易丝·柯莱向一位住在卡延的朋友打听他当年在马赛一夜风流的对象尤拉莉亚·傅科境遇如何,甚至求她找人转信给尤拉莉亚。她接受任务时有些恼火,他还很惊讶呢。他甚至离谱地告诉她自己跟中意且常光顾的妓女邂逅的经过。男人最常撒的谎就是性生活方面,我自问他是不是在吹嘘他的大丈夫气概——其实这方面他颇为欠缺。没有人知道害他软弱沮丧的怪病发作频率有多高,但他经常受镇静剂影响,说不定他同意不常见路易丝·柯莱——别忘记他当时才二十几岁——就是因为性欲的需要并不急迫。


这段情缘历时九个月。1849年福楼拜跟马克西姆·迪康动身前往近东旅游。两位好友探访埃及、巴勒斯坦、叙利亚和希腊,1851年春天回到法国。福楼拜跟路易丝·柯莱恢复关系,又像以前一样通起信来,用字愈来愈尖刻。她继续逼他来巴黎或者让她到克鲁瓦塞,他继续找理由不从命也不许她来;最后他在1854年写信跟她说他不再见她。她赶到克鲁瓦塞,被粗声粗气撵走。这是福楼拜最后一次认真的恋爱事件,个中文学性大于生活,逢场作戏的成分大于激情。


福楼拜一生真正爱的女人只有伊莉莎·施勒辛格。她丈夫的投机以惨败收场,施勒辛格夫妇带小孩住在巴登。福楼拜二十年没再见到伊莉莎。这时候两个人都变了很多。她十分消瘦,皮肤失去柔美的光泽,头发也白了;他则变得臃肿,留一把大胡须,戴一顶黑色帽子遮盖秃头。他们见面又分开。1871年莫里斯·施勒辛格去世。福楼拜单恋她三十五年,这才第一次写情书给她:他没照平常的习惯以“亲爱的女士”开头,倒先写“我的旧爱,我永远爱恋的人”。她有事必须来巴黎。他们在克鲁瓦塞会面,也在巴黎会面。就大家所知,后来他们从此未再见过面。


在近东旅行途中,福楼拜脑子里一直构思着一部小说,对他而言那是全新的出发。此书便是《包法利夫人》。他写这本书的经过有个奇怪的说法。前往意大利途中,他在热那亚(注释:热那亚(Genoa),意大利西北部的一个港湾都市。)看到了《圣安东尼的诱惑》这幅画,深受感动,回法国之后就买了一张同题材的版画。接着他开始阅读一切相关的资料,等他取得所需的信息,就动笔写出了这两幅画启发他写的书。


写完之后,他找人请两位最亲密的朋友到克鲁瓦塞来听他朗读。他读了四天,每天下午读四个小时、晚上读四个小时。他们讲好整部作品听完才能发表意见。第四天半夜,福楼拜读到结尾,用拳头捶桌子说:“怎么样?”其中一位答道:“我们认为你该把它扔进火里,提都别再提起。”这真是莫大的打击。第二天,这位朋友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就对福楼拜说:“你何不写欧仁·德拉玛的故事呢?”福楼拜惊跳而起,脸孔一亮说:“是啊,为什么不?”德拉玛是鲁昂医院的实习医生,他的故事家喻户晓。他在鲁昂附近的一个小镇行医,第一位太太是一个比他大很多岁的寡妇,她去世后他娶了附近一个年轻漂亮的农家女当继室。此女自命不凡、挥霍成性,很快就对乏味的丈夫心生厌烦,先后找了好几个情夫。她为自己的衣着乱花钱,结果负债累累。最后她服毒自杀。福楼拜非常忠实地写下了这个可鄙的故事。


他开始写《包法利夫人》时,正是三十岁盛年,还没发表过任何作品。除了《圣安东尼的诱惑》,他早期比较重要的作品都跟个人有关;事实上是自己性爱经验的小说化而已。如今他的目标不只要写实,还要客观。他决心不带好恶或偏见地说出实情,自己不以任何方式介入叙事中。他决心写下他必须说的事例,展现他必须刻画的人物性格,不加自己的意见,不予谴责也不予赞美;他若同情某一个人,也绝不表现出来;如果某个角色的愚蠢害他生气、某个角色的恶毒惹他愤怒,他也不用任何言语显示。他就是这么做的,难怪许多读者觉得这部小说好像冷冰冰的,刻意打算好的、固执到底的超然,毫无温暖人心的地方。可能是我们自己软弱吧,我总觉得我们身为读者,若知道作者让我们感受的情感他自己同样感受到了,我们会觉得获得安慰。


不过每一位小说家企图完全冷静客观、去除个人色彩都会招致失败,福楼拜也不例外,因为要做到完全冷静客观是不可能的。小说家让书中人解释自己的意思、尽可能让他们的行动符合个性,这一点十分可取;当作者存心要你注意女主角的魅力或歹徒的恶毒,当他说教或说些不相干的题外话,当他本人成为所叙故事中的角色,都不免会讨人嫌。但这只是方法问题,某些非常好的小说家先后用过这种方法,如果此刻刚好不再流行,也不代表这个方法不好。避免这一套的作家只不过使自己的人格脱离小说表层而已;题材的选择、人物的选择和他描写人物的角度无论如何还是会透露出他的人格来。


就我们所知,福楼拜是悲观主义者。他受不了愚昧。小资产阶级、平庸的人、普通人让他看了就有气。他全无怜悯之心,也无恻隐之念。他成人以后所过的尽是给病魔逼压的屈辱生活,他的神经经常处于混乱状态,他暴躁、无耐性,他是浪漫派,却害怕自己的浪漫主义。他满怀愤怒地投入到爱玛·包法利的悲惨故事中,像一个人为了向生命报复,在阴沟里打滚,只因人生未能满足他热爱理想的要求。他决定写德拉玛的故事,并未将自己的性格置于小说之外。在五百页的小说里,我们接触了很多人物,除了小角色拉里韦耶医生之外,没有一位具有可取的地方,他们卑鄙、小气、愚蠢、琐碎又粗俗。许多人如此,但不是全部;很难想象一个镇上——无论多么小的小镇——竟找不到一两个通情达理、友善、肯伸出援手的人。


福楼拜的意图是选择一组彻底平庸的人物,想出一些必然起源于他们本性和他们环境的事件;但结果可能没有人会对这么乏味的人产生兴趣,他必须叙述的事情也可能会冗长沉闷。他打算怎么应付这一点,我稍后再谈,我要先斟酌他的企图究竟成功了多少。


首先我要指出,书中人刻画得绝顶巧妙,我们心悦诚服相信其真实性。我们一见到他们,就把他们当作我们熟悉的世界里活生生自行存在的人物,我们把他们当作跟水管工、杂货商、医生一样理所当然,我们从来没想过他们只是小说里的角色。举例来说,他笔下的奥麦先生跟狄更斯笔下的密考伯先生一样古怪滑稽,法国人对他熟悉的程度不下于英国人对密考伯。我们不怎么相信密考伯先生,却可以相信奥麦,他有一点跟密考伯不同,他永远维持一贯的本色。


但我实在无法相信爱玛·包法利是一个普通农夫的女儿。她身上具有每个女人和每个男人都有的某种特质,这一点没有错。当人家问福楼拜包法利夫人的原型是谁,他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我们大家都喜欢做狂放和荒谬的白日梦,想象自己有钱、英俊、成功,是浪漫奇遇的男主角或女主角,但我们大多数人都太理智、胆小、欠缺冒险精神,不会让白日梦严重影响我们的行为。爱玛·包法利却例外,她设法过她梦中的生活,并且她容貌美丽。书中事件也不太有福楼拜所追求的必然性。当爱玛·包法利被第一任情人抛弃的时候,她患了脑热病,濒临死亡边缘,历时四十三天。长久以来小说家想暂时处理掉某个人物时,总喜欢用“脑热病”。就我了解这不是医药界所熟悉的病名。福楼拜让她害这种病这么严重,我想只是要让她卧病很长时间,花很多钱而已。这段插曲叫人难以相信。就此而言,包法利之死也是如此:他死亡只是因为福楼拜想结束这本书了。


大家都知道,作者和出版者以《包法利夫人》为不道德作品的罪名遭到起诉,我读过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谈话。检察官宣读多段内容,说涉及色情;现在那些内容只会叫我们咧嘴一笑,与现代小说家给我们看的爱情动作的描写比起来正经多了;可是我们实在不相信当时(1857年)检察官竟会为此而大惊小怪。辩护律师辩称这些段落都是必要的,因为包法利夫人已因行为不检而自食恶果,所以这本小说的道德寓意很不错。法官们接受了他的看法,被告无罪开释。当时好像没有人想到包法利夫人下场很惨不是因为她与人通奸,而是因为她债台高筑,无钱偿还。书上说她是法国农民,她若具有法国农民的经济本能,那她尽可一个情人接着一个情人地勾搭下去,也不会有这样的下场。


但愿读者不要以为我故意挑剔伟大名著的小瑕疵;我要强调的是,福楼拜并未成功达到他尝试达成的目标,因为他想做的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小说是用来展现剧情中的人物并吸引读者兴趣的一种安排,并不是真实人生的复印本。小说的对话不可能照真实人生一模一样复制,而必须摘要出来,只写出主要的重点,且写得清晰简洁,而清晰简明正是真实人生所欠缺的。还有,事实也必须换个面貌,以便符合作者的计划,牢牢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不相干的事情必须省略;重复的地方要避免——天知道,事实上,生命中可充满了重复啊。真实人生中相隔一段时间发生的非关联性事件,在小说中往往必须安排得很紧凑。没有一本小说能完全免于不符或然率,其中比较常见的,读者们已习惯了,就当作理所当然予以接纳。小说家无法提供人生的忠实抄本,他为你画一幅画;若是写实主义者,会尽量画得像真实人生;你若相信他,他就成功了。


福楼拜是成功的。《包法利夫人》给人一种非常写实的印象,我想这不仅由于他笔下的人物都极为逼真,也由于他的观察力特别灵敏,描述每一个他要达到某个用意所不可或缺的细节都极为准确。这本书结构严密,有些批评家认为,爱玛虽是中心人物,但这本书却以包法利的少年时代和第一次婚姻的描述开始,以他的崩溃和死亡结束,算是一项失误。我想福楼拜的意图是要把爱玛·包法利的故事套入她丈夫的故事之内,就像用画框围住一幅画。我相信他一定是认为这样可以圆满结束叙事,给予它一件艺术作品的统一和谐。他的意图若是如此,假如结束不像现在这样匆忙、草率,这一点就会更明显些。


书中有一个环节我没见批评家提过,但我希望读者注意到,那是福楼拜布局技巧极可佩的例证。爱玛头几个月的婚姻生活在一个名叫托斯特的小村庄度过;她在那边无聊死了,但为了小说内容的平衡,这段时间必须跟其他时期用同样的步调同样仔细地描写。要描写一段烦人的时间却不叫读者厌烦是相当困难的,但你读这段冗长的内容,却兴味盎然。我好奇地想知道作者是怎么办到的,所以又读了一遍。我发现福楼拜叙述了一连串非常琐碎平庸的事情,每一件都是新鲜的,没有一件重复;因为你一直在读新鲜的东西,所以你不会感到厌烦;但是每一件小事都很平庸、很不刺激,你对爱玛的厌烦就有了生动甚至犀利的感受。书中对包法利夫妇离开托斯特村后落脚的永镇描写得极落老套,但也仅止于那一回;此外一切乡村或城镇的描写都很高明,跟叙事巧妙地交织在一起。此类描写本来就该符合搭配故事的目标,而福楼拜的描述确实达到了目的。福楼拜在剧情中介绍人物,我们遂得知他们的外表、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在连续过程中的定位,其实我们在真实人生认识人也是通过这样的方法。


我在前几页曾说过,福楼拜意识到他着手写一部谈平凡人物的小说,可能有写成乏味劣作的危险。他决心写出一本艺术杰作,他认为他只能以文体之美来克服题材可鄙、人物低俗所造成的困难。现在我不知道所谓天生的文体家是否存在,福楼拜绝对不是就对了;他生前未出版的早期作品似乎都显得冗长累赘、乱用华丽辞藻,他的信件满纸错误的法文,很难看出他对母语的优雅和卓越有什么感觉。写了《包法利夫人》这本书,他遂成为法国最伟大的文体家之一。这种事外国人就算对某一种语言很熟悉,也无法准确判断,比较精微的地方几乎一定会为他所忽略,译成别种文字后原著的音韵、贴切性、节奏感都会失去大半。但我还是认为值得告诉读者福楼拜志在什么、如何着手达到目标,因为从他的理论和常规可以学到不少对任何国家的作家都很有用的东西。


布封(注释:布封(Buffon,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作家,著有《自然史》。)曾说过:“要写得好必须先好好感觉、好好思考以及好好说话。”福楼拜非常赞同,他认为,说一件事没有两种方式,只有一种,遣词用字必须跟思绪相符合,就如手套合手一般。他的愿望是写出合乎逻辑、精确、敏捷又富变化的文章,像诗一样有节奏、洪亮、富音乐性,却又不失散文的特点。只要能用来产生美的效果,他准备使用日常生活的字句,必要时用粗话亦无妨。


这一切都值得赞叹,容我们说一句,他有时候讲究过头了。他说:“当我发现某一用语音韵不和谐或者有重复,我就知道自己忍不住又犯错了。”他不准许自己在同一页上两次使用同一个词。这似乎很荒谬:那个词若是在每个地方都恰当,就该予以使用,换成同义词或迂回的说法可能就会词不达意。他小心翼翼不让自己被节奏感所困,煞费苦心地对之进行调整变化。他特别擅长结合字句和声音给人创造一种快速或呆滞、没精打采或紧凑强烈的效果,事实上这就是他想要表达的状态。就算我够清楚,这边也没有足够的篇幅来进一步详述福楼拜文风的特质,但我想再说几句,他是如何成为现在这样一位大师的。


首先他工作勤奋。开始写一本书之前,他会勤读每一份他能找到的相关资料,成篇累牍地记下笔记。写作时他先大略草拟他想说的东西,然后照他拟的大纲着手详细阐述、删节、重写,不得到他要的效果绝不罢休。写完了他就来到外面的阳台上大声朗读刚才写的东西,并深信,那些文句若听起来不悦耳,或因形式而不易说出口,就一定有什么不对劲。如果是那样,他就会拿回去重新写,直到他满意为止。他在一封信里曾说:“整个礼拜一和礼拜二都花在搜寻两行字上。”这当然不是说他两天只写两行,他可能写了十页或十二页;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花了一大堆工夫只成功写出两行如他所愿一般完美的句子。难怪《包法利夫人》花了他五十五个月才大功告成。


我没有多少话可说了。《包法利夫人》之后他写了《萨朗波》一书,一般公认是失败的作品。然后他又改写了《情感教育》——那原是他多年前写的小说,他不太满意,因此改写,内容仍是描写他对伊莉莎·施勒辛格的感情。很多法国批评家认为这是他的代表作。由于许多片断谈到今天外国人不可能感兴趣的东西,外国人一定觉得很难读完。在这之后,他第三度写《圣安东尼的诱惑》。说也奇怪,这么伟大的作家能阐发以供撰述的点子竟这么稀少。他显然甘于再三处理青年时代执着的题材:仿佛要等他以明确的形式把它写下来,才能把自己的灵魂从重压下解放出来。


时间过得很快,他的外甥女凯洛琳结婚了,他和母亲孤零零度日。后来他母亲也去世了。1870年法国战败后,他的外甥女婿陷入财务困境。福楼拜为了不让他破产,把所有财产移交给他,自己只留下了舍不得离开的旧宅。他只要手头宽裕,总对钱看得很轻。可是他因无私的举动而变得拮据窘困时,十年来几乎没再犯的怪病又因担忧而发作了。每次他在巴黎外出用餐,莫泊桑总会去接他,完事再送他安全返家。他谈恋爱大体上不太如意,好在他有几个热心、忠贞又重感情的朋友。后为他们大多一个个相继死亡,他晚年很寂寞。他很少离开克鲁瓦塞,他抽烟抽得很凶,暴饮暴食,不注意身体。


他最后出版的作品是三部短篇小说合成一册的集子。当时他正着手写一部书名为《布法与白居榭》的长篇小说,决定以此断然嘲弄人类的愚蠢。他跟平常一样周详,读了一千五百本书,以求得他认为必要的资料。内容要分为两册,他快要写到第一册结尾了。1880年5月8日早晨,女佣11点走进图书室给他送午餐,发现他躺在长沙发上喃喃地说些听不清楚的话。她赶紧跑去找医生,但医生也无能为力了,居斯塔夫·福楼拜不到一个小时就与世长辞了。


一年后,他的老朋友马克西姆·迪康在巴登避暑。有一天,他外出打猎,来到伊莱诺精神病院附近。大门敞开着,让病患每天一次例行散步,病患两个两个一排走出来。其中有一位向他鞠躬,原来是伊莉莎·施勒辛格,那个福楼拜长期爱恋却没有结果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