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关于同居、结婚、离婚及重婚等相关问题的法律解答

关于同居、结婚、离婚及重婚等相关问题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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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

律师,您好。我与第一任没有拿结婚证,办了酒席,生下女儿后离开,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孩子吗?有看望权么?与第二任闪婚,办理了结婚证,收了彩礼但未办理婚礼,同居一个月发现不适合要退婚,男方可以以我隐瞒婚史且曾育有子女为由,起诉要求退还彩礼吗?我现在处于分居状态,在外面谈朋友如果被知道了,或者怀孕了,第二段可以告我吗?

☞ 石江超律师解答:

群员好!

第一段,虽然办了酒席,但没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只是同居关系。但即使是未婚生子,小孩的父母双方依法也要抚养小孩。不抚养小孩一方需要按期支付另一方小孩抚养费,并依法享有探望权。

第二段,虽然没办酒席,但办理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如果夫妻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还彩礼。

第三段,即使分居,夫妻关系依然处于存续状态,如果你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涉嫌重婚。你的配偶可以对你进行举报或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