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青山变“金山”的秘诀

近年来,沙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化林改,率先推行林票制改革,实现青山变“金山”,带动村财增收林农致富。

林票改革 三方共赢

这些天,高砂镇冲厚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正忙着在村里的集体林地考察,规划下阶段扩大与国有林场的合作事宜。


去年底,高砂镇冲厚村成为三明市“林票制”改革首批试点,村里现有的868亩杉木林,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202万元,以双方合作经营的方式将其中51%林地所有权转让给国有林场,49%集体留存。集体留存部分30%作为村财收入,70%以林票的形式发放给村民,同时国有林场承诺按年单利3%对林票进行兜底,保障村民权益。


高砂镇冲厚村党支部书记 胡启胜:“我们目前跟国有林场合作的面积是868亩,按我们现有人口量化成股份,一股是100块钱,那我们这个总面积量化一下大概每人3股,也就是300块钱,那这300块钱每年保证有3%的增值。”


发放到村民手上的林票具有交易、质押、继承、兑现等功能,持有林票的村民,可随时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价格以市场为准,有现金需求的村民可以得到及时变现。


高砂镇冲厚村村民 胡金财:“林票在我们手上都是活的,可以拿去抵押,没钱用也可以拿去卖,随时可以变成现金。”


合作经营期内,国有林场每年按合作山场林地使用费平均标准的51%计算支付给村集体,村集体将林木转让款作为资本投放在县国有林场,取得按基准利率上浮6%的资金占用收益,使之成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的来源,林地到期砍伐时,林木主伐收益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按51:49分成。


此外,合作经营期间,村集体和村民都变成了股东,林地全部交由国有林场统一经营管理,不仅减少了村集体的营林护林费用,还能大大提高林地经济效益和村民收益。


高砂镇冲厚村党支部书记 胡启胜

“我们通过跟国有林场合作,对这个林分的生长绝对是有好处的,林木的蓄积量也会更高,这样出材量大了,经济效益产生也就大了,以往我们村里林地面积每亩出材量折算成价值的话大概在5000块钱左右,跟国有林场合作以后,经济效益差不多翻一番了。”

林票制改革,实现了山林资源资产化、林权股权化、股权林票化、林农股东化,一张张林票就是实实在在的“现金”,随着林票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村民保护山林的意识也得到大大提升。


沙县林业局局长 颜瑞潭:“原来是分到各家各户去,他们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现在他们会监督国有林场是否有按合同去履约,是否有去劈杂、下肥、修枝,同时对防火防盗也更关心了。”


延伸阅读

截止2019年底,沙县已在5个村发行林票,“林票”额达740万元,经营面积3248亩,参与入股村民9071人,每年村财平均可增收7.3万元,村民平均可增收160元。林票制改革解决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难分置、“碎片化”林权难流转、森林资源难变现、集体林质量难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实现了林农、集体、林场三方共赢,真正让“青山”变成“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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