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国家是如何实行“计划生育”的?对幼儿又有何措施?

我国如今是一个超级人口大国,截止到去年年底中国的人口数量据统计为14亿多,即使我国的领土面积如此辽阔,也是一个比较沉重的负担。但是我国的人口数量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一直在世界上都保持着一个比较高的数量。除了某些特殊时期,由于战争、饥荒、瘟疫等原因造成了人口锐减,并且会导致人口增长速度变缓。但即使是这样,中国的人口数量仍然维持在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

当中国结束封建王朝时期进入到近现代之后,由于生产力和科技的飞速进步,医疗水平也随之进步。再加之物质水平的提高,我国的人均寿命不断提高,应该有很多80、90后记得,他们的小时候国家就采取过"计划生育",就是一个家庭只生一个娃。这是由于那个时候国家的人口增长太快,数量过多,后来我国的人口数量一度增长到16亿。也正是靠着这个政策我国的人口数量才降了下来。现在,由于我国慢慢开始步入老龄化,国家于是又开放了二胎政策,鼓励多生。

宋朝妇女儿童嬉戏图

由此可见,对于政府来讲,需要随时根据人口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着政策。不止是现代这样,古代也是这样。但是古代从未有过限制生育,而一直都是采取的鼓励政策。这是因为过去医疗条件落后,生产力落后,就连如今非常普通的感冒发烧都能轻易夺走一个成年人的生命,更不用说抵抗力差的幼儿。并且最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政府幼儿救助,学者们经过研究普遍认为是从古代宋朝开始出现,并且是一整套完备的政策,从孕妇妊娠到生子,以及特殊时期幼儿的遗弃,都有一系列非常明确的政策。宋朝的幼儿救助事业,对于明朝和清朝包括现代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宋朝为鼓励生育,采取了多种政策

为了鼓励生育,宋朝在物质方面给予了一定的补助。在宋仁宗时期,就有官员提出给予那些家里比较贫困的,需要女性做一些活儿来补贴家用的家庭,在女性怀孕没有收入期间,国家提供一定数量的粮食。到了南宋高宗时期,这种物质救助已经是全国范围的了。朝廷直接宣布:"禁贫民不举子,有不能育者,给钱养之"。这里的"给钱养之"意思是如果你生了孩子但是却养不起,可以向官府上报,然后国家出钱给你养孩子。具体的实施过程是这样的:"州县乡村五等、坊郭七等以下贫乏之家,生男生女而不能养赡者,每人支免役宽剩钱四千。"

抚育儿童图

过了几年之后,这个补助又增加了:"……有贫乏之家生子者,许经所属具陈,委自长官验实,每生一子,给常平米一硕、钱一贯,助其养育。"虽然这个政策是好的,但是也架不住腐败和在实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弊端,于是这个政策的实行效果并不是很好。于是为了防止那些贫困家庭因为生了孩子养不起就遗弃或者杀死(通常是溺毙,在过去很多穷苦家庭生了孩子尤其是女孩儿,为了不带来负担通常都会选择将新生儿溺毙。因为古代不像现代医疗发达可以提前知道孩子的性别,现代出于防止重男轻女以及道德等方面的约束不允许透露孩子性别,但是古代是无法确认,因此只有孩子生出来才会知道性别,因此无法在孩子出生之前打胎,故只能在孩子出生后杀死),所以有些地方就创建了

举子仓

举子仓是如何资助生育的呢?"······自今并不许出卖,专一拘检,令常平司置籍岁收其租,通融以充一路养子之费,其不足处,月支常平钱米,提举官逐岁稽考,按治州县,须依原降指挥,常切验实当官散给······。"

儿童就学图

后来,朝廷免了这几个地方的某些徭役,让他们把这部分钱全部投入到举子仓中去,等于是给举子仓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这样就不用担心没有钱,无法给这些家庭发放补助了。

除了物质上的鼓励之外,如果有家庭有女性怀孕,朝廷就会蠲免其丈夫的杂色差役。虽然在宋朝,农民的赋税不算特别高,但是不代表徭役杂差不重。因此朝廷的这个政策,对于这些家庭来讲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你只管负责生,其他问题国家来给你解决。怀孕期间国家有补助,生子之后不怕养不起,国家给你养。就是告诉你怀孕生子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不得不说,为了鼓励生育,国家也是绞尽了脑汁想办法。

宋朝关于幼儿救助的政策

前面讲了鼓励生育的政策以及对于新生儿的救助政策,那么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那些被遗弃的幼儿怎么办?对此,宋朝也有一个比较完备的政策。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在任何一个朝代,一旦发生灾荒,无论是战争、瘟疫或者是什么别的原因造成的,都会发生大规模的人口贩卖。

儿童嬉戏图

虽然人口贩卖在过去一直都非常普遍,甚至还发展成为了一种职业,比如专门培养"扬州瘦马"的人,他们通常会去各个地方买资质、容貌不错的穷苦人家的女儿,然后经过培养和调教,再卖给达官贵人有钱人做妾室,从而从中获取暴利。卖出的价钱是买的时候的价钱的千倍万倍不等。但是在饥荒年代这种现在尤其普遍,很多家庭实在无法养育子女,又不忍心孩子跟着自己活活饿死,于是只能将他们以极低的价格卖入富贵之家,既可以自己获得一笔收入维持一段时间,又可以让孩子有一口饭吃。

但是灾年毕竟持续短暂,于是在灾荒结束之后很多家庭想赎回自己的孩子,奈何有心无力。像这种家庭,官府出面替他们出钱赎回,并且由于是国家出面,也没有几户会和官府明面上过不去,赎回就变得极为容易。庆历八年的时候,宋仁宗光瀛、莫、恩、冀这四个地方赎回被卖掉的孩子就花掉了两万缗钱。这其实也反应了另一个让人心惊肉跳的历史背景:那就是这一次的饥荒究竟有多么严重,才会有这么多的人被迫卖儿卖女。

教子对弈

但是国库毕竟有限,如果全部依靠国家,对于国家来说是一个非常沉重的负担。为了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于是就推出了收养法令。像那些被父母遗弃的,或者是被父母卖掉的这些幼儿,国家鼓励有能力的家庭收养这些幼儿,并且规定这些弃儿的父母将来不许来认回。在收养弃儿这方面如果有突出的、优秀的成绩,政府还会给与奖励:"如上户士大夫家能收养五十口,具名以闻,乞行旌赏。州县官措置支给钱米收养百口至二三百口者,具名以闻。

"在嘉定四年的时候,万载县有个主簿叫段子雍,在灾荒年间一共收养了二百二十个遗弃幼儿,并且后来在灾荒结束之后全都还给了这些孩子们的亲生父母或者是亲戚家。为了表示对他的嘉奖:"可特循从政郎。"除了这些幼儿以外,还有很多被遗弃的婴儿,并且数量还不少。

对于弃婴的收养则要艰难许多。因为幼儿已经可以自主行走吃饭,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稍微关照一点就可以,而婴儿无法自理,所以在照看方面非常麻烦。因此如果仅仅只是依靠政府或者民间单方面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

货郎图

所以官方选择了和民间合作,比如说在各地设置专门的地点,来收留那些弃婴和弃儿,等到环境稍微好一点了,便把他们归还给他们的亲生父母。在这方面朝廷还是有比较完备的措施的,比如江东安抚使洪遵曾提出这样的收养措施:第一、收养工作由各个地方的知县和巡尉全权负责;第二、弃婴里如果有已经断奶的,可以交给寺庙由寺庙里的僧人来抚养,钱财和粮食由政府提供,但是寺庙的住持必须每隔半个月向官府做一次汇报,汇报收养的人数以及收养的弃婴的健康状况。如果有弃婴生病了,则由官府提供药物。如果死亡,官府会提供棺木下葬。第三、对于那些还在哺乳期也就是没有断奶的弃婴,官府会交给同样有哺乳期婴儿的家庭抚养,依然是由官府提供钱财和粮食。并且官府会派人定期去这些家庭查看婴儿的健康状况。有病看病,死了就买棺材,依然是官府出钱。

儿童嬉戏

总而言之一句话,在这方面朝廷出的最大的力就是经济支持,然后具体工作交给各地的地方政府进行。只要朝廷的经济支持跟上了,各地的弃婴弃儿收养工作就可以正常、稳定地进行。这种做法不仅在过去有着很好的效果,在现代也依然实用。中央拨款,各地执行。

小结:由此可见,对于生育和幼儿救助,我国从古代开始就一直非常重视。从先秦开始,一直到魏晋,包括南北朝时期,唐代就更不用说,每个朝代为了鼓励生育,都会采取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大多数都是从物质补贴方面出发,在那个时代,大多数的家庭要求其实没有那么高,只要能吃饱穿暖就足够了。而在灾荒年代的遗弃行为,如果不是真的山穷水尽,又会有几个家庭舍得把刚出生的孩子,养在膝下很多年的孩子卖给别人呢?并且如果有能力在灾荒之后把孩子赎回,当初也就不会迫于无奈把孩子卖掉了。因此在这种时候,朝廷必须站出来替百姓们解决这个问题,即使不能做到每一个遗弃儿都帮助到,毕竟人力有限。但是也不能因此而无作为,而是要在当时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做到全力以赴。

学堂图

虽然是自先秦开始,但是在宋朝以前,还的确是没有哪一个朝代,做到了如此大力度大规模,并且非常完备的生育鼓励和幼儿救助。鲜少有一个朝代像宋朝这样考虑的如此周全,从孕妇妊娠期开始,到新生儿出生,以及幼儿的养育,甚至于包括遗弃儿,也根据幼儿的年龄,以及是否处于哺乳期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区分,并根据这种区分制定了不同的救助政策。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做到全面化。

参考文献:《宋史》,《宋代幼儿生养与救助述论》,《文献通考》